恩平市餐厨垃圾收运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1-10-15 16:47:36   作者:管理员   来源: 管理员   浏览次数:
摘要: 恩平市餐厨垃圾收运项目招标公告

恩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恩平市餐厨垃圾收运项目(440785-2021-01665)公开招标公告

 

恩平市餐厨垃圾收运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ggzyjyzx/)获取招标文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项目编号 440785-2021-01665采购文件编号0809-2141EPG31138

(二)项目名称: 恩平市餐厨垃圾收运项目

(三)预算金额: 人民币854.58万元(284.86万元/年)

(四)最高限价: 人民币854.58万元(284.86万元/年)

(五)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 恩平市餐厨垃圾收运项目

2.标的数量: 1

3.简要服务要求:

1)品目类别:C160102 垃圾处理服务

2)项目内容:

采购内容

数量

服务期限

最高限价(人民币:元/吨)

采购预算(人民币:元)

恩平市餐厨垃圾收运项目

1项

3年

310.80元/t

人民币854.58万元(284.86万元/年)

 

注: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详细要求请参阅“采购需求”。

(六)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最近一期财务报表(适用在上一年度或本财务年度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适用于自然人)。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已按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协议》(见投标文件格式)。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须符合上述第1项的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组)的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注:以上时间的起始计算点均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101620211022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ggzyjyzx/)

方式:网上报名和网上获取(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 15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11091000(北京时间)

地点: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恩平分中心开标会议02室(地址:恩平市恩城广青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冯如广场侧))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网上报名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包括江门市的供应商和外地供应商)必须通过登录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ggzyjyzx/)的供应商账号后方可在网上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未注册的供应商请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中的“政府采购平台”自行完成注册后再进行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具体的操作流程可参考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顶部“操作指引”-“政府采购”中的《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台政府采购系统项目报告流程图》。(同时,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完成供应商网上注册,以便采购代理机构在其中标后发出中标公告。)

2、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150元/份,招标文件售出不退。供应商应在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后至开标前通过公司账户以转账或汇款、非现金方式向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交纳本项目的标书费(户名: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广州北京路支行,账号:7443400182600049783,汇款时备注项目编号:0809-2141EPG31138标书费)。

3、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必须按照系统提示打印《招标文件下载确认回执》。《标书下载确认回执》是供应商成功下载招标文件、完成报名手续的唯一证明。供应商应将《标书下载确认回执》粘贴在投标文件正本的外包装,以供核对。

4、我公司可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和购买招标文件的电子发票。有需要的供应商成功获取网上招标文件后,可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段内到我公司现场(广州市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领取纸质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电子发票将以短信方式发送到供应商在我公司平台的预留手机号码。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5、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6、现场考察: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考察。

7、开标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召开答疑会。

8、投标保证金: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拾伍万元整。投标人应当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银行保函(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于递交投标文件时将保证金的有关单据凭证一同递交。投标保证金账户(户名、开户银行、账号)如下:

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    名: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平安银行广州珠江新城支行

账    号:15000103073565

【注:投标保证金不能以个人账户转入(或汇出)。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与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一致;汇款时,请注明事由:0809-2141EPG31138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恩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    址:恩平市南堤中路66号城管局

联系方式:林工 0757-78222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

联系方式:詹小姐、020-83172166-8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詹小姐

电    话:020-83172166-814

附件:

【发布稿】31138 恩平市餐厨垃圾收运项目.pdf

    

项目报名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