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城市智慧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工程—鹤山大道(人民南路-江肇公路)改造工程(监理)定标结果公示
根据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及管理规定,鹤山市城市智慧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工程—鹤山大道(人民南路-江肇公路)改造工程(监理)于2023年3月17日完成定标工作,按该工程《招标文件》定标办法,经定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推荐候选人 | 第一候选人 | 第二候选人 | 第三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江门市安厦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
投标总价(元) | 1560000.00 | 1562000.00 | 1558000.00 |
评标得分 | 97.56 | 94.18 | 84.84 |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注册证书编号 | 曾鹤华 00613812 | 谢鹏 00454429 | 麦广亮 00449492 |
在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3月22日公示期间,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6月21颁布)的规定受理投诉。
主管部门: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750-8965861;招标人:鹤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联系电话:0750-8860528;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50-8810935。
鹤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3月20日
投标人前三名的投标文件:
中标公示扫描文件:
其他:
| 日期:2023年0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