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鹤山市鹤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项目-鹤城镇中心污水厂扩容及配套截污管网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的修改通知 各投标人: 原招标文件第15页: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 人,专家 4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依法成立的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4人。 修改为: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 人,专家 5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依法成立的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5人。 其他内容不变。 鹤山市鹤城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3日
日期:2023年0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