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门市鹤山市造林与生态修复低质低效林分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江门市鹤山市造林与生态修复低质低效林分改造项目已由鹤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鹤发改资〔2023〕5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为2305-440784-04-01-589298,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鹤山市林业局,建设资金来自2023年省级涉农资金“2023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2023年江门市鹤山市造林与生态修复低质低效林分改造项目”299万元,剩余部分优先争取上级资金解决,不足部分由市财政统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项目拟造林总面积共2289.9亩,包括薇甘菊防治、桉树除萌、林地清理、挖穴整地、回土与施基肥、栽植和抚育等。
项目估算总投资:492.9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4461985.38元。
总工期:180 日历天。
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图纸显示的2023年江门市鹤山市造林与生态修复低质低效林分改造项目等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鹤山市龙口镇三洞村、四堡村、群丰村和万亩林场。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本次招标内容:本项目设计图纸显示的2023年江门市鹤山市造林与生态修复低质低效林分改造项目等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2023年江门市鹤山市造林与生态修复低质低效林分改造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造林工程施工丙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林业工程师中级或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若干规定的通知》(建市〔2015〕140 号) 要求,广东省外建筑企业需按“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要求在该平台录入企业的基本信息,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平台的公示信息(企业基本信息、资质情况、进粤分支机构情况、进粤企业信用承诺书的打印件)以备审查。
3.5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在投标文件中签字确认。
4. 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6 月 21 日 8 时 30 分至2023 年 6 月 29 日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上报名,网 址 : 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index.html#/440700/index。
4.2 投标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均通过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办理,具体操作办法详见《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企业操作手册》
4.3 未办理 CA 锁的投标人,应按照《关于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登记管理系统 (第一阶段) 上 线运行的通知》的要求,前往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 CA 锁。相关文件下载网址: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index.html#/440700/index。
4.4 网上报名完成后,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同时投标申请人应根据报名成功后系统给予的二维码及下述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337621542@qq.com,相关资料及招标文件费用经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招标文件(含参考资料)发出。
领取资料时,投标人须提交的资料 (以下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
①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林业工程师职称证书、2023年3月至2023年5月的社保证明;
③“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广东省外企业提供)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2份;
④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2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份、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提供以上①~②原件、④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核对,①~②复印件一式2份,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相关证件如已实行电子化证书的只需提供电子证书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4.4招标文件及图纸每套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7 月 13 日09时30分,地点为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山分中心开标室(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投标人资质情形的确定
£本项目只允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投标
R本项目只允许施工专业资质企业投标
£本项目同时允许施工总承包资质、施工专业资质企业投标
□本项目允许施工总承包资质、施工专业资质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属于风景园林类项目
□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
7. 其他要求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的截止时间:/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所述投标文件不得开启的时间:/前
踏勘现场时间:/前
招标预备会召开时间:/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允许使用保证保险形式。
政府投资项目禁止使用带资承包方式进行建设。
中标人应为本项目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
关于履约担保及工程款支付担保应当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7.3.1 款执行。
招标项目其他要求:(如有)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鹤山市林业局 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前进路1号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0750-8800023
招标代理机构:鹤山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中华园301号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750-8963715
2023 年 6 月 21 日
2023年江门市鹤山市造林与生态修复低质低效林分改造项目施工 :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3年06月21日 08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06月29日 17时30分
招标文件发布开始时间 : 2023年06月21日 08时30分
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 : 2023年06月29日 17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3年07月13日 09时30分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2023年07月12日 17时00分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 : 2023年07月04日 09时30分
招标文件异议截止时间 : 2023年07月04日 09时30分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 : /
投标文件不得开启时间 : /
踏勘现场时间 : /
招标预备会召开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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