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通知书
鹤中字第2023011001
联合体: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鹤山市强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鹤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鹤山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城镇老旧管网改造工程(第一阶段)设计、施工总承包,于2023年1月10日以公开招标方式开标后,已完成评标工作,现确定你单位为中标人,中标价为人民币(大写):肆仟壹佰伍拾壹万肆仟肆佰壹拾捌元贰角捌分(小写:41514418.28元)。总工期为365个日历天。
质量承诺:设计工程质量:按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设计准则和相关规范要求,满足招标人的功能需求,并通过招标人及有关部门或专业机构的审查;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中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文件范围内的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施工配合、现场服务等相关服务)、施工(包括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施工范围包括工程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
建设规模:新建前进南路、铁夫路、江门大道与鹤山大道交叉口、文明路、新星路给水管道总长约5805m,管径为DN200-1400,新建闸门井62个、排气井6座、排泥井3个、消火栓54座。
项目经理:吕国彬;施工经理:吕国彬,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粤1442017201847050;设计经理:仲崇军,职称证书编号:粤高职证字第1600101107730号。
你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2023年2月16日17时30分前到鹤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与招标人签订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标单位应依法依规参加工伤保险。
招标人: 鹤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确认单位: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山分中心 (盖章)
日 期:2023年 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