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江门翠山湖高新区产业配套设施项目(西片区规划3号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修改通知 (编号01)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于2022年10月17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发布的“广东省江门翠山湖高新区产业配套设施项目(西片区规划3号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作出如下修改: 一、招标公告第3点第3.1款原:“②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现修改为:“②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二、招标文件P9第1.4.1款“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编列内容原:“②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现修改为:“②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三、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开平市翠山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易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2年10月20日
日期:2022年10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