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沙镇农村供水“三同五化”改造提升工程”招标文件和后台的澄清通知1 各潜在投标人: 一、原招标文件“第1章 招标公告4.5根据《关于调整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入场核验措施的紧急通告》要求......造成不利后果,自行承担。”此条款删除,其他内容不变。 二、原招标文件“第2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的1.4.1点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以2020至2022年度的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修改为”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以2019至2021年度的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三、原招标文件“第3章 评标办法”的2.2.3(1)商务部分评分标的类似工程业绩中“3001万~6000万(包含6000万)供水工程施工业绩的,每项得5分。”修改为”3001万~7000万(包含7000万)供水工程施工业绩的,每项得5分。”,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开平市大沙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新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12月20日
日期:2022年12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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