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G325线鹤山址山至开平塘口段改建工程PPP项目政府采购招标文件澄清

发布时间: 2020-08-17 17:20:15   作者:管理员   来源: 管理员   浏览次数:
摘要: 国道G325线鹤山址山至开平塘口段改建工程PPP项目政府采购招标文件澄清

广东筑天下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11日在相关媒体网站发布的国道G325线鹤山址山至开平塘口段改建工程PPP项目政府采购招标公告,现发布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一册澄清

《招标文件》第一册第五章评分体系与标准中的评审办法部分,项目投资经验评分标准“(1)1)每增加单个合同金额达到人民币20元的公路或市政工程类(城市道路、桥梁)投资项目,每个加0.5分,最多加2分。”更正为“(1)每增加单个合同金额达到人民币20亿元的公路或市政工程类(城市道路、桥梁)投资项目,每个加0.5分,最多加2分。”

二、招标文件第二册澄清

(一)《国道G325线鹤山址山至开平塘口段改建工程PPP项目合同》(以下简称PPP项目合同》)第10页2.1.2甲方在合作期内的基本义务“(2)完成项目服务区涉及的规划、审批、土地供应等工作,涉及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修改为完成项目服务区涉及的规划、审批、土地供应等工作,以及服务区配套设施建设工作,服务区配套设施建设的相关费用由政府方承担。

(二)《PPP项目合同》第11页2.2.1乙方在合作期内的基本权利“(3)在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内,乙方负责项目范围内服务区(餐饮、商店、维修站等)和加油站、广告(T型广告、路灯广告)的建设、管理、经营管理服务...”修改为“(3)在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内,乙方负责或委托经甲方批准的第三方机构负责项目范围内服务区(餐饮、商店、维修站等)的经营服务和加油站、广告(T型广告、路灯广告)的建设、管理、经营服务...”;

(三)《PPP项目合同》第16页第四条项目范围及内容“(2)经营性项目...本项目经营性项目由乙方负责投资、建设、运营。服务区、加油站与广告牌的数量、具体位置、建设内容以甲方确认及政府职能部门批准为准。”修改为“(2)经营性项目...除了服务区由甲方自行投资建设完毕移交乙方外,服务区的运营由乙方或由乙方委托且经甲方批准的第三方机构负责其余经营性项目由乙方负责投资、建设、运营。加油站与广告牌的数量、具体位置、建设内容以甲方确认及政府职能部门批准为准。

(四)《PPP项目合同》第29页16.1场地范围“经营性项目中的服务区、加油站、广告牌等经营设施的建设位置以政府职能部门批准为准。”修改为“经营性项目中的服务区由甲方选址建设,加油站、广告牌等经营设施的建设位置以政府职能部门批准为准。”

(五)《PPP项目合同》第29页16.2.2“本项目服务区、加油站、广告牌经营性项目涉及的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由甲方根据用地性质依法通过出租(租金为市场价5万元/亩\u00B7年)或其他无偿使用的方式提供给项目公司使用”修改为“本项目加油站、广告牌经营性项目涉及的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由甲方根据用地性质依法通过出租(租金为市场价5万元/亩\u00B7年)方式提供给项目公司使用”。

增加关于服务区经营性项目使用土地的权利的条款:“16.2.4本项目服务区经营性项目涉及的项目用地的土地权属登记在甲方指定主体名下,项目公司仅获得服务区经营性项目的运营权,服务区的运营由项目公司或由项目公司委托且经甲方批准的第三方机构负责,运营权期限与项目运营期保持一致。

(六)《PPP项目合同》第30页17.1项目设计及优化“17.1.3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经营性项目的设计由乙方自行负责,依法完成相关的评审、审批手续。甲方有权提出合理建议,乙方应予以接受。”修改为“17.1.3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经营性项目(服务区配套设施除外)的设计由乙方自行负责,依法完成相关的评审、审批手续,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提出合理建议,乙方应予以接受。

(七)《PPP项目合同》第31页18.1项目建设要求“18.1.5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应依照本合同负责完成本项目中的所有建设工程及经营性项目建设,并承担相应责任...”修改为“18.1.5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应依照本合同负责完成本项目中的所有建设工程及经营性项目(服务区配套设施除外)建设,并承担相应责任...”

(八)《PPP项目合同》第37页18.11资产权属“本项目服务区、加油站、广告牌涉及的资产所有权届时根据相关用地供应方式予以确认,政府方根据相关用地性质依法通过出租或其他无偿使用的方式提供给项目公司使用。该等经营性项目设施在合作期限届满后无偿移交给甲方或甲方指定主体。”修改为本项目服务区经营性项目涉及的项目用地的土地权属登记在甲方指定主体名下,项目公司仅获得服务区经营性项目的运营权,服务区的运营由项目公司或由项目公司委托且经甲方批准的第三方机构负责,运营权期限与项目运营期保持一致。加油站、广告牌涉及的资产所有权届时根据相关用地供应方式予以确认,政府方根据相关用地性质依法通过出租(租金为市场价5万元/亩\u00B7年)方式提供给项目公司使用。该等经营性项目设施在合作期限届满后无偿移交给甲方或甲方指定主体。

三、其他说明

本澄清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文件(含澄清、答疑文件)不符的,则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在收到本文件后24小时内,在本文件首页空白处书写单位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回传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收悉(邮箱ztxzbd1@163. com ,逾期不回复者,视为投标人已收到本文件。

本文件同时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投标人自报名之日起,应经常留意及查询,否则采购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四、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开平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开平市沿江西路68

联系人周永兴

联系电话13534766664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筑天下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港口二路1滨港1号311

          联系人朱工吴工

          联系电话1372592657213025893377

          邮箱ztxzbdl@163.com

 

发布人广东筑天下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817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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