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会通路(高压电缆过路段)道路工程”招标文件的补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项目情况,现对2023年2月6日发布的会通路(高压电缆过路段)道路工程《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一条“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1款“履约担保”原内容,作出修改及补充通知如下: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10.3.1 履约担保 □中标人无须提供履约担保。 R中标人须提供履约担保; 递交形式: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 履约担保金额:中标价的5 %; 银行保函必须为 中国境内的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或江门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办理保函业务资格的其他商业银行提供。 其它内容不变。 招标人: 江门市新会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2023年2月13日
| 日期:2023年0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