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会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一期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沙岗地块生活污水处理及信号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的修改通知001

发布时间: 2023-02-24 09:23:30   作者:管理员   来源: 管理员   浏览次数:
摘要: 关于“新会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一期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沙岗地块生活污水处理及信号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的修改通知001

  

关于“新会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一期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沙岗地块生活污水处理及信号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的修改通知001

各投标人:

一、现对招标文件内容作出以下修改:

1、招标文件第二章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1.1条款:“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0 人,专家 5 人;”修改为:“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专家 4 人”。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项目经理

(14分)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任一方)拟派项目经理:

(1)同时具备两个或以上专业(专业包含道路、桥梁、给排水)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10分;具备一个专业(专业包含道路、桥梁、给排水)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5分。

(2)近 5 年内获省级或以上科学技术奖项每项得2分,获市级科学技术奖项每项得1分,此项最多的4分。

以上各项合计最多得14分。

注:(提供职称证、获奖证书等复印件,所提供的投入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人员,以提供所在投标单位的养老保险证明为准)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修改为:

负责人综合能力

(14分)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任一方)拟派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1)同时具备两个或以上专业(专业包含道路、桥梁、给排水、水利水电、土地规划)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10分;具备一个专业(专业包含道路、桥梁、给排水、水利水电、土地规划)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5分。

(2)近 5 年内获省级或以上科学技术奖项每项得2分,获市级科学技术奖项每项得1分,此项最多的4分。

以上各项合计最多得14分。

注:(提供职称证、获奖证书等复印件,所提供的投入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人员,以提供所在投标单位的养老保险证明为准)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江门市新会江睦新能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通华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2月24日

日期:2023年0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