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会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一期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沙岗地块生活污水处理及信号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的修改通知001 各投标人: 一、现对招标文件内容作出以下修改: 1、招标文件第二章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1.1条款:“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0 人,专家 5 人;”修改为:“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专家 4 人”。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项目经理 (14分)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任一方)拟派项目经理: (1)同时具备两个或以上专业(专业包含道路、桥梁、给排水)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10分;具备一个专业(专业包含道路、桥梁、给排水)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5分。 (2)近 5 年内获省级或以上科学技术奖项每项得2分,获市级科学技术奖项每项得1分,此项最多的4分。 以上各项合计最多得14分。 注:(提供职称证、获奖证书等复印件,所提供的投入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人员,以提供所在投标单位的养老保险证明为准)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修改为: 负责人综合能力 (14分)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任一方)拟派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1)同时具备两个或以上专业(专业包含道路、桥梁、给排水、水利水电、土地规划)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10分;具备一个专业(专业包含道路、桥梁、给排水、水利水电、土地规划)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5分。 (2)近 5 年内获省级或以上科学技术奖项每项得2分,获市级科学技术奖项每项得1分,此项最多的4分。 以上各项合计最多得14分。 注:(提供职称证、获奖证书等复印件,所提供的投入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人员,以提供所在投标单位的养老保险证明为准)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江门市新会江睦新能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通华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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