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建设项目-崖门镇崖南渔村乡村振兴项目-“一港四冲”避风塘(港)疏浚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澄清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3-21 16:38:49   作者:管理员   来源: 管理员   浏览次数:
摘要: 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建设项目-崖门镇崖南渔村乡村振兴项目-“一港四冲”避风塘(港)疏浚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

  

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建设项目-崖门镇崖南渔村乡村振兴项目-“一港四冲”避风塘(港)疏浚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澄清通知

致:各投标单位

1、 关于本项目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2、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1)各标段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与招标公告要求不一致,应以招标公告为准,即: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 本项目缴纳投标保证金选择转账形式的以江门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保证金账号为准。

4、 本项目提供的联合体格式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扩充或修编填写。

5、 本澄清说明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不作顺延。

 

特此澄清说明。

 

 

招标代理机构:江门市安厦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3月21日

日期:2023年03月21日
澄清与修改说明:

澄清通知(一港四冲).pdf

补充招标文件: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