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一期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第二批场地平整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文件的修改通知1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一期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第二批场地平整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1、原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丙级(或以上)资格,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资质丙级(或以上)资格;(2)施工资质:/。” 修改为:“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设计资质: / ;(2)施工资质:/。” 2、如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修改内容也相应修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江门市新会区江睦新能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亚太勤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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