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区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大鳌镇兴华路低洼地段升级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

发布时间: 2022-12-28 10:07:52   作者:管理员   来源: 管理员   浏览次数:
摘要: 新会区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大鳌镇兴华路低洼地段升级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会区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大鳌镇兴华路低洼地段升级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江门市新会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新发改函〔2022〕17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江门市新会区大鳌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兴华路低洼地段升级改造,解决兴华路日常水浸问题。包括:

①兴华路低洼地段、内巷地面升高约 20 厘米;

②大鳌中学操场旁河道疏浚清淤深度约 1 米,清淤约 3600 立方米;

③封堵三十六顷村河南侧倒灌排污口 3 个。

项目估算总投资:620000.00元。本项目最高限价为602317.72元,其中设计费16405.54元,工程建安费585912.18元。

2.2建设地点:江门市新会区大鳌镇。

2.3总工期:120日历天(含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时间;设计工期需配合工程施工进度),其中,设计工期为15日历天(不含审批时间),施工工期为105日历天。

2.4招标内容: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所有建设内容相关的方案设计深化、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预算、变更修改设计、施工配合、现场服务等相关服务);施工(工程施工范围包括工程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竣工图编制、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

2.5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

2.6工程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规和规章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一次性通过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及以上,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专业设计(道路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注: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 号)执行。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须取得市政公用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资格,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注:项目经理可以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同时担任,但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市政类中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资格。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资格(二级注册建造师必须在广东省内注册,广东省外注册的须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均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2家。(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具有施工具备的资质。(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报名。(5)联合体各方应至少具备3.1款要求的其中一项资质。

3.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 号)、《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企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信息登记相关工作的通知》和江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企业信息进粤登记有关查验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基本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

3.4根据《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修订版)(江建〔2019〕356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是被列入“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信用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企业。

3.5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在投标文件中签字确认。

 

3.6投标人不属于“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公示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3.7取得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从业资格的企业和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士,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备案,且备案信息已在广东省建设信息网公布,可以在我市范围内开业执业,为市场主体直接提供服务。经备案的香港企业和香港专业人士应当在备案的业务范围内开业执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以网上发布的招标公告为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index.html#/440700/index。

4.1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均通过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办理,具体操作办法详见《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企业操作手册》。

4.2未办理CA锁的投标人,应按照《关于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登记管理系统(第一阶段)上线运行的通知》的要求,前往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锁。相关文件下载网址: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index.html#/440700/index。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为江门市新会区行政服务中心7楼开标室(地址:江门市新会区振兴二路73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人资质情形的确定

 

本项目只允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投标(指施工方)。

7.其他要求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以网上发布的招标公告为准)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的截止时间:                          (以网上发布的招标公告为准)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以网上发布的招标公告为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所述投标文件不得开启的时间:       (以网上发布的招标公告为准)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以网上发布的招标公告为准)

投标保证金允许使用保证保险形式。

政府投资项目禁止使用带资承包方式进行建设。

中标人应为本项目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

招标项目其他要求:/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内容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门市新会区大鳌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江门市建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门市新会区大鳌镇光大路3号      地  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工业大道10号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0750-6255265                    联系电话:0750-6660683

 

    年   月   日


各标段其他要求

新会区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大鳌镇兴华路低洼地段升级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 :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中所涉及各时间要求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2年12月28日 08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01月17日 09时00分
招标文件发布开始时间 : 2022年12月28日 08时30分
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 : 2023年01月17日 09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3年01月17日 09时30分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2023年01月17日 09时00分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 : 2023年01月07日 17时30分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 : 2023年01月02日 17时30分
投标文件不得开启时间 : 2023年01月17日 09时30分
踏勘现场时间 : /
招标预备会召开时间 : /


江门市新会区大鳌镇人民政府
江门市建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8日

查看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新会区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大鳌镇兴华路低洼地段升级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2022.12.27.pdf

查看工程量清单:

本项目不适用-0.pdf

查看图纸:

本项目不适用-0.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