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区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建设项目—睦洲镇乡村振兴示范性走廊基础配套建设项目 (不含水利)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1-06 08:51:22   作者:管理员   来源: 管理员   浏览次数:
摘要: 新会区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建设项目—睦洲镇乡村振兴示范性走廊基础配套建设项目 (不含水利)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会区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建设项目—睦洲镇乡村振兴示范性走廊基础配套建设项目项目已由江门市新会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新发改〔2022〕33号,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为2202-440705-04-01-610732 ,招标人为江门市新会区睦洲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区财政统筹安排等多渠道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本项目的基础配套建设包括:睦洲镇宣传长廊建设工程、南安村河道岸线整治及配套建设工程、东向村县道 X533 示范带升级改造工程、重点片区农田管护房改造工程、马崇康桥下两侧公园改造工程、南镇村安全里民宅外立面及公共环境整治工程、石板沙岸线及核心区主巷道环境整治工程、睦洲镇圩长安街沿街商铺外立面改造及停车场建设工程和新中公路交通标识工程。所有道路均采用城市支路设计标准,排水管径最大为DN300。主要建设内容有:道路、排水、园建绿化、交通标识等

2.2项目概算总投资: 4359.9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为3745.89万元。

2.3工期: 420  个日历天(含设计工期  60 个日历天,施工工期  360 个日历天;设计工期需配合工程施工进度)。

2.4招标范围:

(1)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现场指导、施工配合、现场服务等相关服务)。

(2)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工程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内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相关报建报批配合以及一切相关配套工程等工作)、竣工图编制、保修期及缺陷责任期等。

2.5招标内容: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2.6建设地点:江门市新会区睦洲镇

2.7工程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设计准则和相关规范要求,满足招标人的功能需求,并通过招标人及有关部门或专业机构的审查。

(2)施工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一次性通过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两类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以下条件其中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市政行业设计(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

④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和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执行。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注:可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同时担任,但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或市政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人员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执行。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提供):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道路专业或与本专业相近(指路桥专业、道桥专业、市政专业等)的工程师职称及以上资格。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2家。(2)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登记或投标。

3.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企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信息登记相关工作的通知》和江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企业信息进粤登记有关查验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基本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如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各方)

3.4根据《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是被列入“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信用等级为 C 级或以上的企业。

3.5投标人拟派出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在投标文件中签字确认。

3.6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属于“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公示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3.7取得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从业资格的企业和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士,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备案,且备案信息已在广东省建设信息网公布,可以在我市范围内开业执业,为市场主体直接提供服务。经备案的香港企业和香港专业人士应当在备案的业务范围内开业执业。

4.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招标公告规定时间     ,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700/index)。

4.2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均通过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办理,具体操作办法详见《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企业操作手册》。

4.3未办理CA锁的投标人,应按照《关于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登记管理系统(第一阶段)上线运行的通知》的要求,前往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锁。相关文件下载网址: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700/index。

5.资格审查方式

5.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人应于 招标公告规定时间  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会分中心七楼开标室(地址:江门市新会区振兴二路73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内容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为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门市新会区睦洲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谢先生     电 话:0750-6223676

招标代理机构:亚太勤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莫工       电 话:13377507321


各标段其他要求

新会区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建设项目—睦洲镇乡村振兴示范性走廊基础配套建设项目 (不含水利)设计施工总承包 :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中所涉及各时间要求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3年01月06日 08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02月02日 09时00分
招标文件发布开始时间 : 2023年01月06日 08时30分
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 : 2023年02月02日 09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3年02月02日 09时30分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2023年02月02日 09时30分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 : 2023年01月23日 17时30分
招标文件异议截止时间 : 2023年01月23日 17时30分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 : 2023年01月18日 17时30分
投标文件不得开启时间 : 2023年02月02日 09时30分
踏勘现场时间 : /
招标预备会召开时间 : /


江门市新会区睦洲镇人民政府

查看招标文件:

睦洲镇乡村振兴示范性走廊基础配套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不含水利)招标文件( 发售版)0104.pdf

查看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说明.pdf

查看图纸:

2022.10.31睦洲镇乡村振兴示范性走廊基础配套建设项目(不含水利)(专家评审后) - 复件(1).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