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JZL2024-2(恩平0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租赁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广东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以及《江门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挂牌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受恩平市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恩平分中心将以网上挂牌方式租赁编号为JZL2024-2(恩平0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租赁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计价结算币种为人民币;计价结算单位为元): (一)基本情况:江门市JZL2024-2(恩平01)号地位于恩平市恩城街道恩平大道珍珠底(土名)附近一带,为恩平市土地储备中心储备地。建设用地面积131228.88平方米,用途为商服用地,具体红线范围见租赁用地示意图。土地租赁年期:10年,(自签订交地确认书之日起计)。 (二)规划条件:容积率≤1.0;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131228.88平方米;建筑高度≤12米。 (三)租赁要求:(1)该地块规划条件为土地出租使用,为降低对土地今后开发影响,减少建筑材料浪费,建筑形式鼓励采用模块化、装配式等建筑模式,不得修建地下室。(2)承租人有权按照土地租赁合同约定的规划用地性质、规划要求和其他条件,对租赁土地进行开发、利用和经营,并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在土地租赁期内造成土壤污染的,承租人应按照污染担责原则,履行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或治理修复有关义务。(3)租赁期限届满前三个月内,承租人可向恩平市自然资源局申请续租,经批准后可续租。承租人不提出申请续租或承租人提出申请续租未获批准的,租赁期限届后无偿无条件收回土地,并移交土地储备机构统一管理。租赁土地上依法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的使用期限与土地租赁期限相同,期满后承租人须自行拆除并恢复原状,费用由承租人承担,土地租赁合同上另有约定的除外。(4)租赁土地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按规划要求实施开发建设和经营使用,未经批准不得改变用途,严禁变相开发商品住宅、公寓类项目。承租人未按照土地租赁合同约定的规划用地性质或者规划要求开发、利用、经营土地,或存在其他违反土地租赁合同约定情形的,恩平市自然资源局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恩平市自然资源局有权解除土地租赁合同,提前收回租赁土地,追究承租人违约责任。涉及行政处罚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5)因实施土地供应年度计划需要的,自然资源部门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前收回租赁土地。(6)成交后,竞得人需与恩平市自然资源局签订《租赁用地履约监管协议书》,接受恩平市自然资源局监管。(7)根据《江门市自然资源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江门市市区储备土地提质开发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江自然资〔2021〕75号),竞得人必须是恩平属国有全资企业,并按该文件规定进行开发利用。 二、报价/竞价规则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租赁以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增价幅度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租赁设有挂牌底价。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2000万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400万元,最低增价幅度为人民币50万元/次,保证金可抵作租赁款、定金,恩平市自然资源局确认竞得人支付合同定金(年租金的10%)后,由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恩平分中心将竞买保证金原路径退回。 四、竞买人资格要求 (一)竞得人必须是恩平属国有全资企业。 (二)申请竞买人在进入网上报名时务必认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文件。申请竞买人拟在竞得土地后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交易系统报名时,勾选“成立新公司”,明确填写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五、竞买要求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租赁采用网上竞价方式实施。竞买人参加网上报价/竞价活动务必遵循以下流程:1.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门市)注册账户;2.进入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土地与矿业权网上交易子系统激活交易系统账户;3.通过网上申办方式或到数字证书江门办理点现场办理CA数字证书并绑定交易系统账户;4.提交竞买申请;5.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6.须使用CA数字证书验证后进入交易系统报价/竞价。 六、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19日; (二)竞买申请时间: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9日17时; (三)交纳保证金时间: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30日17时; (四)网上挂牌报价时间: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31日11时; (五)网上限时竞价时间:2024年12月31日11时起。 七、成交确认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租赁以先网上报价/竞价,后核验竞买资格、确认成交的程序进行。网上报价/竞价结束后,竞得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具体流程详见本次《交易须知》。 八、合同签订要求 竞得人必须在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市恩平自然资源局签订租赁合同,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 九、租赁价款支付时间与方式 成交价为10年租期价格,竞得人按成交价10年平均值按年度缴纳租金,一年一付。自签订租赁合同后30日内需按年租金的10%支付合同定金。自签订交地确认书移交之日起30日内支付第一年租金,次年开始每年缴交租金月份按第一年租金缴交的月份确定,每年租金在该月结束前缴清。逾期未缴纳租金的,每延期一日,乙方需支付相当于欠缴纳租金总额1‰的违约金。 十、土地移交 (一)移交条件 土地由恩平市土地储备中心按现状移交给竞得人使用,并签订交地确认书,用地范围内的地上物清除、土地平整、管线迁移等费用和手续等,由竞得人负责。 (二)移交时间 地块于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1年内由恩平市土地储备中心移交给竞得人使用。恩平市土地储备中心无法按约定时间将土地移交给竞得人的,或竞得人提出的具体项目开发利用方案无法获得恩平市自然资源局批准的,可向恩平市自然资源局、恩平市土地储备中心提出解除租赁合同,经同意解除租赁合同并收回租赁土地后,将定金退还给竞得人。 (三)移交方式 按现状在约定时间移交。恩平市土地储备中心对移交土地时间有调整,应在到期日10日前书面通知竞得人;竞得人对接收土地有异议,应在到期日前书面向恩平市土地储备中心提出 十一、建设进度要求 自签订交地确认书之日起计1年内动工建设,自动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 十二、资料获取及联系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租赁活动的相关挂牌文件,有意竞买人可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门市)下载并请认真阅读。 CA数字证书咨询:0750-3412454; 网上交易系统咨询:0750-3509004; 交易业务咨询:0750-7826331; 交易业务邮箱:jmtdjy@jiangmen.gov.cn;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恩平分中心地址:恩平市东成镇广青路冯如广场侧; 恩平市自然资源局咨询:0750-7729598; 恩平市自然资源局地址:恩平市西门路18号。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恩平分中心 2024年11月29日
项目附件公示:
JZL2024-2(恩平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