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租第五期(10个月)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光纤链路服务项目

发布时间: 2021-04-13 16:41:44   作者:管理员   来源: 管理员   浏览次数:
摘要: 续租第五期(10个月)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光纤链路服务项目

恩平市立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恩平市公安局的委托,准备就续租第五期(10个月)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光纤链路服务项目组织单一来源采购。该项目于2021年04月13日进行了单一来源采购论证,现就项目论证会信息及项目基本内容公示如下:

一、采购需求:

我市第五期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项目(以下简称五期项目)自2014年投入使用以来,在打击犯罪、治安防范、社会管理、服务民生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是新形势下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预防和打击暴力恐怖犯罪的重要手段和抓手。目前五期项目6年以租代建租赁合同已于2020年期满,根据上级公安机关《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十三五”规划》的要求,该项目应进行升级改造,并接入江门市公安局视频云平台。

由于升级改造项目尚处于方案研讨阶段,而五期项目监控点位所覆盖范围均属于我市重点区域(包括市府、车站、医院、广场等重要单位、场所),在升级改造施工前仍须保留使用,故申请按照市政府《关于建设第五期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项目有关问题的复函》(恩府办函〔2012〕974号)中第四点意见(即----从第7年起,该项目的产权无偿移交归市政府所有,但光纤线路由市政府有偿租赁使用),续租第五期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项目的中国电信光纤链路。

二、本项目属于下列第3种情形: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关于建设第五期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项目有关问题的复函》(恩府办函〔2012〕974号)、《关于续租第五期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项目光纤链路的复函》(恩府办函〔2020〕967号)有关文件要求,不具备其他选择,因此本项目所采购续租第五期(10个月)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光纤链路服务只能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提供,属于上述规定的第3种情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三、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姓名: 区国伟、杨国亮、陈剑峰

工作单位:新会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江门电视台、江门顺丰速运

职称:经济师、高级工程师、工程师 

论证意见: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之(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百分之十的情形,推荐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为续租第五期(10个月)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光纤链路服务项目的单一来源供应商。

四、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恩平市立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恩平市南堤东路3号六楼

采购项目联系人:卢燕霞

联系电话:15917884847

、本项目论证公示时间为2021年04月14日2020年04月20日五个工作日。供应商对上述内容存在异议或需要提供建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单位公章,电话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我单位反映提出。

 

恩平市立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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