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鹤山市龙口镇卫生院新院区建设项目》设计招标文件的修改通知 各投标人: 一、现招标人提供本项目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请自行下载。 二、原招标文件第5页“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25日09时30分”修改为:“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1日09时30分”。 三、原招标文件第9页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2.2.1 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 2024年6月15日9时30分 修改为: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2.2.1 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 2024年6月21日9时30分 四、原招标文件第10页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6月24日17时00分 修改为: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6月28日17时00分 五、原招文文件第12页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 信息 在2024年6月25日9 时30分前不得开启 4.2.1 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6月25日9 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年6月25日8时30分至9时30分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即2024年6月25日09时30分) 修改为: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 信息 在2024年7月1日9时30分前不得开启 4.2.1 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7月1日9 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年7月1日8时30分至9时30分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即2024年7月1日09时30分) 六、《鹤山市龙口镇卫生院院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有关项目资金来源中的“其余由鹤山市财政统筹解决”更正为“其余由鹤山市龙口镇人民政府自筹解决”。 七、其它内容不变。 鹤山市龙口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4日 附件:《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日期:2024年06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