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和美乡村”提质建设项目—鹤山市鹤城镇万和、坪山、五星村风貌提升及地质灾害修复工程施工》施工招标文件的修改通知

发布时间: 2025-11-19 17:15:15   作者:管理员   来源: 管理员   浏览次数:
摘要: 关于《“和美乡村”提质建设项目—鹤山市鹤城镇万和、坪山、五星村风貌提升及地质灾害修复工程施工》施工招标文件的修改通知

  

 

关于《“和美乡村”提质建设项目—鹤山市鹤城镇万和、坪山、五星村风貌提升及地质灾害修复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修改通知

各投标人:

一、本工程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由2025年11月26日09时30分”修改为” 2025年12月3日09时30分”。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6日09时30分  修改为“2025年11月23日09时30分”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2025年11月11日09时30分  修改为“2025年11月23日09时30分”

招标文件异议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6日09时30分 修改为“2025年11月23日09时30分”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5日09时30分 修改为“2025年12月3日09时30分”

二、原招标文件P9页

3.2.3

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为:6572731.24元,其中安全生产措施费:146851.92 元,暂列金额为:255639.52元,暂估价为: / 元。(注:安全生产措施费、暂列金额及暂估价不参与竞争,投标人报价时不得调整。投标人投标报价应包含上述费用,且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评标办法、定标办法中的投标报价为包含上述费用的总价格。)

其他情况说明:

修改为:

3.2.3

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为:6572731.24元,其中安全生产措施费:146851.92 元,暂列金额为:255639.59元,暂估价为: / 元。(注:安全生产措施费、暂列金额及暂估价不参与竞争,投标人报价时不得调整。投标人投标报价应包含上述费用,且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评标办法、定标办法中的投标报价为包含上述费用的总价格。)

其他情况说明:

二、其他内容不变。

 

          鹤山市鹤城镇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9日

日期:202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