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现对“鹤山市饮用水源规范化建设(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项目(采购编号:HS20059BG15)”招标文件的内容作如下更改: 1、第四部分评标办法中“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的比例由6%改为10%。 2、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如有违规行为的,按诚信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3、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江门正合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