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看守所智慧磐石项目采购标准论证公示

发布时间: 2020-05-06 16:37:24   作者:管理员   来源: 管理员   浏览次数:
摘要: 鹤山市看守所智慧磐石项目采购标准论证公示

鹤山市看守所智慧磐石项目采购标准论证公示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受鹤山市公安局的委托,就鹤山市看守所智慧磐石项目组织采购标准论证。该项目于2020年04月30日进行了采购标准论证,现就项目论证会议信息及项目基本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鹤山市看守所智慧磐石项目

二、项目编号:HS20201BG38(CLF0120JM00ZC39)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4952568.17元

四、论证会议信息:

论证时间:2020年04月30日14时30分

论证地点: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山分中心评标会议室

论证小组成员:吴明芬、谢文达、冯柏燊

论证过程与结果:论证小组成员分别独立审查招标文件,认真、详细地阅读了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质条件、投标人评标标准、评标办法、技术指标及商务条款、用户需求书等进行审查,并就招标文件中暂未明确的内容进行讨论,确保满足采购人采购需求,达到充分有效的公平竞争。最后,论证小组分别独立签署了采购标准专家论证意见底稿,并共同签署了采购标准专家论证意见报告。

结论如下:

(一)、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无修改意见。

(二)、评标标准和方法:

  1. 评分标准中只是针对重要技术参数的评分,建议把一般技术参数纳入评分项中;
  2. 综合评分表“同类项目业绩”中 “根据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完成的同类(视频监控或安防弱电类等)项目业绩提供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个有效业绩,得1分,最高得7分;注: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1)投标人直接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分包或转包的合同无效);2)中标通知书复印件;3)中标公告网页截图;4)验收文件复印件;”建议修改为“根据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完成的同类(视频监控或安防类等)项目业绩提供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个有效业绩,得1分,最高得7分;注: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1)投标人直接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分包或转包的合同无效);2)中标通知书复印件;3)验收文件复印件;”

(三)、用户需求书:

1.无修改意见。

(四)、专家建议

  1.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用户需求无修改意见;
  2. 评分标准中只是针对重要技术参数的评分,建议把一般技术参数纳入评分项中;
  3. 综合评分表“同类项目业绩”中 “根据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完成的同类(视频监控或安防弱电类等)项目业绩提供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个有效业绩,得1分,最高得7分;注: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1)投标人直接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分包或转包的合同无效);2)中标通知书复印件;3)中标公告网页截图;4)验收文件复印件;”建议修改为“根据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完成的同类(视频监控或安防类等)项目业绩提供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个有效业绩,得1分,最高得7分;注: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1)投标人直接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分包或转包的合同无效);2)中标通知书复印件;3)验收文件复印件;”

五、项目基本内容:详见附件(附件下载)

六、论证公示时间:

本项目招标文件论证公示时间为2020年05月07日至2020年05月12日(五个工作日)。

潜在投标人对上述内容存在异议或需要提供建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建议函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授权代表送达采购代理机构)。

七、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迎宾大道131号中信银行大厦1403室(江门分公司)

联系人:苏小姐                     联系电话:0750-3390080-608

传真:0750-3390084                 邮编:529000

邮箱:cailianjm@163.com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05月06日

附件:

20JM0039论证公示.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