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2年度鹤山市公务用车租赁服务资格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0-11-06 10:05:33   作者:管理员   来源: 管理员   浏览次数:
摘要: 2021-2022年度鹤山市公务用车租赁服务资格项目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山分中心受鹤山市财政局的委托,就2021-2022年度鹤山市公务用车租赁服务资格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1.采购名称及编号: 2021-2022年度鹤山市公务用车租赁服务资格项目(采购编号:HS20709TG105)。

2.用途:确定2021-2022年度鹤山市公务用车租赁服务资格。

3.采购内容:鹤山市公务用车租赁服务资格。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投标人应当具有汽车租赁的经营范围。

4.投标人在鹤山市内设有营业场所。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公示:

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可点击招标文件打开下载浏览,但须按本公告第四条的规定办理下载采购文件方为完成报名手续)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2020年11月9日至2020年11月13日,共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中心提出质疑。

四、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网上下载。供应商(包括江门市供应商和外地供应商)必须通过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未登记的供应商应当先完成登记后再下载招标文件。供应商登记办法请登陆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yjy.jiangmen.gov.cn/,中文域名: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阅或咨询本项目的联系人。

2.供应商申请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11月9日起至2020年11月13日17:30时止。

3.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按照系统提示打印《标书下载确认回执》,并将《标书下载确认回执》粘贴在投标文件正本的外包装,以供核对。

五、供应商报名(提交下载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文件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若有)

3.鹤山市内营业场所证明资料。

供应商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的相关文件仅代表履行报名手续。供应商是否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由采购人审查后确定。

六、接收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

1.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20年12月3日9:30时至10:00时。

2.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2月3日10:00时。提前、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3.接收投标文件地点: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山分中心开标会议4室(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一楼)

4.开标时间: 2020年12月3日10:00时。

5.开标地点: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山分中心开标会议4室(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一楼)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鹤山市财政局

地    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东升路68号

联 系 人:李海明

联系电话:0750-8812397

传    真:0750-8989963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山分中心

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二楼

联系人:彭小姐

联系电话:0750-8202654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山分中心

                    2020年11月6日

 

附件:

招标文件(2021-2022年度鹤山市公务用车租赁服务资格项目).pdf

    

项目报名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