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2年度鹤山市公务用车保险服务资格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0-11-10 09:07:50   作者:管理员   来源: 管理员   浏览次数:
摘要: 2021-2022年度鹤山市公务用车保险服务资格项目更正公告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HS20707TG1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1-2022年度鹤山市公务用车保险服务资格招标

首次公告日期: 20201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将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具体为:1.第二部分“招标项目要求”的3.10)基本险种修改为“a、车辆损失险;b、第三者责任险;c、车上人员责任险。”;2.附件四各表格中的车辆险种修改为“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

更正日期:20201110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报名获取时间、接收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仪式开始时间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鹤山市财政局

    址:鹤山市沙坪镇东升路68

联系方式:0750-88123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称: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山分中心

    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二楼

联系方式:0750-2026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小姐

电   话:0750-8202654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

招标文件(2021-2022年度鹤山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保险服务资格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