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鹤山市大雁山生态公益林林分改造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 2021-11-24 15:18:45   作者:管理员   来源: 管理员   浏览次数:
摘要: 2021年鹤山市大雁山生态公益林林分改造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计划编号:440784-2021-0201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40784-2021-0201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1年鹤山市大雁山生态公益林林分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1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采购人需求书内容缺少造林设计部分。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11-25 10:00:00,更正为:2021-12-07 10: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1-11-25 10:00:00,更正为:2021-12-07 10:00:00。

第二章采购人需求书内容增加:1、采伐和清理松树(范围见附件1):松疫木除治性采伐和把符合规定的松疫木运输到定点疫木处理企业(鹤山市鸿滔木业有限公司)的工作由中标供应商负责。2、按造林设计书要求更新造林(范围见附件2,只需完成2022年造林部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1年11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投标人(包括江门市的供应商和外地供应商)必须通过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购买招标文件。未完成“供应商登记”的投标人应当先完成“供应商登记”后再获取招标文件(即提出下载招标文件的申请)。投标人请登陆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ggzyjyzx/)的“注册登记管理系统”自行办理登记。(同时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完成供应商网上注册)。

2.供应商应在下载采购文件后至开标前以转账或电汇、非现金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本项目的采购文件费。(户名:广东新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账号:80020000013251054,开户行:广东开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幕沙支行)。

3.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按照系统提示打印《标书下载确认回执》,并将《标书下载确认回执》粘贴在投标文件正本的外包装,以供核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称:鹤山市林业局

  址:广东省鹤山市沙坪街道前进路1号

联系方式:0750-8800023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广东新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黄花岗街道

联系方式:0750-88999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生

  话:0750-8899995

广东新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1124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