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公安局鹤山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十三五”规划一类监控点建设项目(HS20115BG25(440784-202004-026-0006))的中标、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5-18 12:08:53   作者:管理员   来源: 管理员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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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公安局鹤山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十三五”规划一类监控点建设项目(HS20115BG25(440784-202004-026-0006))的中标、成交公告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受鹤山市公安局的委托,于2020年04月24日就鹤山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十三五”规划一类监控点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编号:440784-202004-026-0006)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784-202004-026-0006)

二、采购项目名称:鹤山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十三五”规划一类监控点建设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5595220.94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中标供应商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广州市高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陈彦文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高普路168号

六、报价明细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服务要求

中标、成交金额(元)

人脸识别一体化摄像单元

DS-2CD7A6XYZUV-ABCDEF

300套

7250.00

按《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执行

35531688.00

 

七、评审日期:2020年05月15日

评审地点: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山分中心评标会议室

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或单一来源采购小组):

负责人黄启津,成员罗永忠、陆景俊、李志标、陆丽文、任沂军、李侃游

  • 八、本项目代理收费标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按照差额定率累进法收费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金额作为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货物类”计费标准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不足7200元的按元7200收取。收费金额(元):226658.00。

九、评审意见(非招标采购方式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综合评分法排序表

投标人名称

是否通过资格性审查

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

技术

得分

商务

得分

价格

得分

综合

得分

推荐排名

广东振业优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6.43

4.00

23.70

44.13

4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5.00

14.00

30.00

79.00

2

广州市高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9.86

24.50

23.82

88.18

1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

26.71

11.00

27.19

64.90

3

 

九、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代理机构):黄女士

联系电话:0750-3390080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0-8888476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

联系人:梁群燕

联系电话:020-87651688-688

传真:020-87651698

邮编:510075

(三)采购人:鹤山市公安局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沙坪街道鹤山大道1300号

联系人:李伟强

联系电话:0750-8888476

传真:/

邮编:/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附件1:1、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磋商文件)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