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江门翠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翠山湖城东五路(环叠东路至翠山湖大道)工程 、翠湖二路(城东四路至城东五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通知 编号:001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2023年12月26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广东省江门翠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翠山湖城东五路(环叠东路至翠山湖大道)工程 、翠湖二路(城东四路至城东五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招标公告作及招标文件出如下澄清修改: 一、招标公告作及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内容 1、原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第7点:“根据《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江建〔2019〕356 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是被列入“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信用等级为 C 级或以上的企业。”现全部删除。 2、招标文件P2-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第一大点第6小点:“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C级或以上信用等级。现全部删除。 3、招标文件P6-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7点:“3.7 根据《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江建〔2019〕356 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是被列入“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信用等级为 C 级或以上的企业。”现全部删除。 4、招标文件P10-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点:“7 根据《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江建〔2019〕356 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是被列入“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信用等级为 C 级或以上的企业。”现全部删除。 5、招标文件P18至P19-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2条现修改为:“5.2款修改如下: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到,迟于此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2)宣布开标纪律;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密封情况检查: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及监督人员的见证下,由投标人或其推举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由招标人委托公证机构查验; (5)开标顺序:按随机顺序开封; (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7)招标人设置评标参数; (8)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9)开标结束。” 6、招标文件P2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8信用因素权值条款与10.20条款。现全部删除。 7、招标文件P34-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1款“分值构成(总分100分)”现修改为:“ 权重:技术部分:25 分;商务部分:55 分;投标报价:20分; 注:总得分=技术部分得分+商务部分得分+投标报价得分。” 8、招标文件P35-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3款“投标报价得分的计算公式”现修改为:“S=(100-(|B-A|x100/A))×(20)%” 9、招标文件P35-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款。现全部删除。 10、招标文件P39-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正文部分删除以下条款: (4)信用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信用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按本章第 2.3 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信用因素计算出信用因素得分。 由于系统原因,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已补充上传,请在澄清修改通知下载。 三、说明: 1、凡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与本澄清修改通知不一致之处,以本招标澄清修改通知为准。本澄清修改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请各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澄清修改通知,认真编制投标文件。 2、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作同步修改,其他内容不变。 3、本次澄清修改通知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门市)网站上发布。内容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内容为准,可点击http://zbtb.gd.gov.cn/#/index查看。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 开平市翠山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开平市翠山湖新区翠山湖大道 17 号 1 幢 招标人联系人 余先生 联系电话 0750-2880820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9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 陈工 联系电话 020-83543598 招标人:开平市翠山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12月27日
二、补充内容:
日期:2023年1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