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平市水口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设计、监理、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文件的澄清通知(一)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在对“开平市水口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设计、监理、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如下: 1、原招标文件P32: 4.2.1(1) (A) 商务部分 评分标准(40分) 项目负责人 (12分) l、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设计工作的单位提供)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 ①具有路桥类相关专业或市政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2分; ②具有路桥类相关专业或市政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 ③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交通工程),或注册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的,得2分。 其余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4分。 修改为: 4.2.1(1) (A) 商务部分 评分标准(40分) 项目负责人 (12分) l、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设计工作的单位提供)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 ①具有路桥类相关专业或市政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2分; ②具有路桥类相关专业或市政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 ③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注册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的,得2分。 其余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4分。 2、其他内容不变。 3、本次澄清修改通知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门市)网站上发布。内容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内容为准,可点击http://zbtb.gd.gov.cn/#/index查看。 招标人:开平市水口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新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 10 月 28 日
日期:2024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