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江门翠山湖高新区产业配套设施项目(光伏工程)二期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通知1

发布时间: 2025-09-12 17:02:31   作者:管理员   来源: 管理员   浏览次数:
摘要: 关于“广东省江门翠山湖高新区产业配套设施项目(光伏工程)二期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通知1

  

关于“广东省江门翠山湖高新区产业配套设施项目(光伏工程)二期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通知1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2025年8月25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交易平台(江门市)发布的“广东省江门翠山湖高新区产业配套设施项目(光伏工程)二期工程”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1、现就《招标文件》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198页 原文内容:“未达到退休年龄的,需提供在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2024 年5月至2025 年7 月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修改为:“未达到退休年龄的,需提供在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2025 年5月至2025 年7 月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2、其他内容不变。本次修改不影响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招标人:开平市翠山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9月12日

日期:2025年0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