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山湖大道南、城南四路东侧地块土方工程(第二次)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6-22 09:04:02   作者:管理员   来源: 管理员   浏览次数:
摘要: 翠山湖大道南、城南四路东侧地块土方工程(第二次)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翠山湖大道南、城南四路东侧地块土方工程(第二次) 已由 开平市发展和改革局开翠发改投[2021]04号 批文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为2101-440783-04-01-767133,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开平市翠山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建设规模:该地块占地面积约264078.27平方米。约396.1亩。挖土方总量约450000立方米,挖松石方总量约101000立方米,挖次坚石方总量约61000立方米,挖普坚石方总量约30000立方米。其中,土方开挖及场内周转填土约610000立方米,土方挖装及弃运约350000立方米。项目总投资约 1753.35万元,建安费约1059万元;总工期: 400日历天;招标范围:本项目土方的挖、运、填(具体内容详见施 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开平市翠山湖管委会翠山湖大道南、城南四路东侧;工程质量要求:一次性通过验收合格标准。

招标内容: 土方工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翠山湖大道南、城南四路东侧地块土方工程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 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要求,省外建筑企业和驻粤技术管理人员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基本信息、资质情况和驻粤技术管理人员情况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

3.5 根据《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江建〔2017〕477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是被列入“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信用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企业。(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的除外)

3.6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在投标文件中签字确认。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年06月22日 08时30分2021年07月1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网址: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ggzyjyzx/

4.1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传输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均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办理,具体操作办法详见《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企业操作手册》。

4.2未办理CA锁的投标人,应按照《关于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登记管理系统(第一阶段)上线运行的通知》的要求,前往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锁。相关文件下载网址: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ggzyjyzx/。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电子投标文件传输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1年07月14日 09时30分 ,地点为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ggzyjyzx/。(适用于电子评标)

5.2 逾期传输递交的或者未传输递交到指定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投标人资质情形的确定

本项目只允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投标

7.其他要求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21年07月04日 17时30分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的截止时间:2021年06月29日 17时30分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07月04日 17时30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所述投标文件不得开启的时间:2021年07月14日 09时30分前

踏勘现场时间:前

招标预备会召开时间: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1年07月14日 09时30分

投标保证金允许使用保证保险形式。

关于履约担保及工程款支付担保应当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3.1款执行。

政府投资项目禁止使用带资承包方式进行建设。

中标人应为本项目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

招标项目其他要求:(如有)

(1)本招标公告 3.5条款修改为:3.5根据《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修订版)(江建〔2019〕356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是被列入“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信用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企业。(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的除外)。(2)本招标公告 3.6条款修改为:3.6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属于“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公示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3)增加3.7条款:3.7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在投标文件中签字确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江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内容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开平市翠山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 开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 谭工 联系人: 苏工 电话: 0750-2233577
电话: 07502880820 电话: 0750-3852480
2021年06月22日
查看招标文件:

翠山湖大道南、城南四路东侧地块土方工程(第二次).JMZB

查看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pdf

查看图纸:

图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