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山湖污水厂改造及中水回用项目EPC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7-05 17:00:29   作者:管理员   来源: 管理员   浏览次数:
摘要: 翠山湖污水厂改造及中水回用项目EPC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翠山湖污水厂改造及中水回用项目EPC 已由 开平市发展和改革局开翠发改投[2020]12号、开翠发改投[2021]06号 批准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为2020-440783-48-01-031231,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开平市翠山湖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由开平市翠山湖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统筹安排解决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开平市翠山湖产业转移工业园西侧翠山大道南端与开阳高速北侧之间的坡地。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为4211.35万元。翠山湖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已建设规模0.5万m3/d,本次改造工程包括以下内容:扩容及中水回用系统,扩容工程增加0.5万m\u00B3/d,达到1万m\u00B3/d;中水回用规模为4800m3/d,中水回用管网长度约4768米。外排水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中的较严格标准。再生水的水质同时要求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2019)中的相关要求。为取得更好的处理效果及稳定性,拟采用“CASS工艺 反硝化滤池”作为扩容工艺,采用“超滤 反渗透”作为中水回用系统工艺。招标控制价为:3891.15万元(其中: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111.95万元,建安费招标控制价为:1840.00万元,设备费招标控制价为:1939.20万元)计划工期:总工期 240 个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45 个日历天,施工工期 165 个日,水质调试工期为历天 30 个日历天。招标范围:包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建筑和安装施工、调试(包括设备运转调试、工艺调试及水质调试)、配合验收及竣工投产、结算、建设资料电子化移交等各阶段的相关内容和服务。采用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包竣工验收的工程施工,协助招标人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各项报建和验收工作。

招标内容: 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翠山湖污水厂改造及中水回用项目EPC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 /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 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两类资质:(1)设计资质: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可与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取得相应市政专业类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建造师必须在广东省内注册) ,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且未同时在两个或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3家(含牵头人),且须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牵头人,并签定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同意指定牵头人的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其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要求,省外建筑企业和驻粤技术管理人员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基本信息、资质情况和驻粤技术管理人员情况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

3.5 根据《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江建〔2017〕477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是被列入“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信用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企业。(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的除外)

3.6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在投标文件中签字确认。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年07月05日 17时00分2021年07月2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网址: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ggzyjyzx/

4.1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均通过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办理,具体操作办法详见《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企业操作手册》。

4.2未办理CA锁的投标人,应按照《关于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登记管理系统(第一阶段)上线运行的通知》的要求,前往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锁。相关文件下载网址: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ggzyjyzx/。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07月26日 09时30分 ,地点为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平分中心[地址:开平市长沙东兴大道爱民路2号开平东兴大厦3楼开标厅(开平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人资质情形的确定

本项目只允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投标

7.其他要求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21年07月16日 17时30分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的截止时间:2021年07月11日 17时30分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07月16日 17时30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所述投标文件不得开启的时间:2021年07月26日 09时30分前

踏勘现场时间:前

招标预备会召开时间: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1年07月26日 09时30分

投标保证金允许使用保证保险形式。

关于履约担保及工程款支付担保应当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3.1款执行。

政府投资项目禁止使用带资承包方式进行建设。

中标人应为本项目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

招标项目其他要求:(如有)

本项目招标公告3.5修改为:根据《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是被列入“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信用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企业。本项目招标公告3.6修改为: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须在投标文件中签字确认。本项目招标公告增加3.7: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属于“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公示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点修改为:本项目施工部分只允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投标。本项目招标公告第7点其他要求中“关于履约担保及工程款支付担保应当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3.1款执行。”修改为“关于履约担保及工程款支付担保应当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4.1款执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江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内容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内容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开平市翠山湖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 开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 梁工 联系人: 董工 电话: 0750-2233577
电话: 0750-2881589 电话: 020-38818808-690
2021年07月05日
查看招标文件:

1、翠山湖污水厂改造及中水回用项目EPC招标文件210703.pdf

查看工程量清单:

投标文件格式.doc

查看图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