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市城区道路品质提升改造工程(一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平市城区道路品质提升改造工程(一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第二次)已由开平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为2104-440783-04-01-465887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开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统筹安排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市〔2017〕10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建市〔2017〕16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规〔2019〕515号),积极响应国家和省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建设模式,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江门市开平市三埠街道及长沙街道
2.2项目建设规模:道路建设总长约为5.27千米,涉及3条城市主干路(东兴大道北段和南段、三江大道)及2条次干路(潭江西路、幸福路);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排水、交通、照明、绿化等工程。投资总估算为:9997.30万元。其中:建安费估算价为8656.77万元,勘察费估算价为69.25万元,工程设计费估算价为265.05万元(其中方案和初步设计费估算价为119.27万元),监理费估算价为193.35万元,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费估算价为75.85万元。
2.3服务期限: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结算且完成本项目全过程工程服务止(包含所有工程的缺陷责任期)。
2.4招标范围及内容:
(1)工程勘察招标内容:本项目规划红线图范围内所需的所有勘察、测量工作,确保勘察数据的准确性与有效性,为后续设计提供依据;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包括钻孔、取样、现场标贯试验、技术工作、室内试验及其它相关工作)、物探测试检测(地下管线探测、技术工作等)。
(2)工程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①方案设计:根据甲方整体规划、建设要求及实际情况提供本项目方案设计,确保设计方案满足国家现行的有关规定及道路、排水、交通、照明、绿化相关专业工程技术标准和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的有关深度和内容要求;②初步设计:用地红线内道路、排水、交通、照明、绿化工程等的规划及初步设计,编制工程概算,并提交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并通过全部评审。对最终施工图纸的后续实施过程(包含协助办理相关主管部门的意见手续、施工图设计及整个施工过程)进行的跟进和技术支持;
(3)工程监理:提供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等方面的监理服务。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施工前期准备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4)全过程造价咨询:从造价成本控制的角度对本项目进行全过程的投资管理及成本控制;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包含负责审核和调整工程概算(如有),施工图预算审核和调整,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的造价咨询服务(含审核、谈判等工作)。
服务质量要求:
(1)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深度要求。
(2)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初步设计必须按8656.77万元进行限额设计,否则中标人必须无条件负责优化设计。
(3)监理质量要求: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规定。
(4)全过程造价咨询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广东省、江门市或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计价依据提供真实、准确、可靠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均须符合)。
3.2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四项的资质:
(1)勘察资质要求: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或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监理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4)造价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工程造价咨询类相关业务范围,如营业执照没有体现经营范围的,则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如信息公示平台、有效期内的工程造价资质/资信证书)。(根据建办标[2021]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按照国发[2021]7号文件要求,自2021年7月1日起,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停止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按照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开展业务”。)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 3 家(含牵头人),且须以承担监理任务的一方为牵头人,并签定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同意指定牵头人的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其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
3.4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派出,可与总监理工程师为同一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并具有高级职称。项目总负责人未处于国家、广东省、江门市(设区市)的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做出的行政处罚中规定的停止执业期限内。
3.5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要求,省外建筑企业和驻粤技术管理人员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基本信息、资质情况和驻粤技术管理人员情况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
3.6根据《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修订版)(江建〔2019〕356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是被列入“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信用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企业。
3.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未处于国家、广东省、江门市的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做出的行政处罚中规定的停止承接业务期限内。
3.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属于“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公示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3.9取得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从业资格的企业和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士,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备案,且备案信息已在广东省建设信息网公布,可以在我市范围内开业执业,为市场主体直接提供服务。经备案的香港企业和香港专业人士应当在备案的业务范围内开业执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 08 月 13 日 08 时 30 分至 2021 年 09 月 02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网址: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ggzyjyzx/。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09 月 02 日09 时 30 分,地点为(地址:广东省开平市长沙区东兴大道东兴大厦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其他要求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2021 年 08 月 23 日17 时 30 分。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的截止时间: 2021 年 08 月 18 日17 时 30 分。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1 年 08 月 23 日17 时 30 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所述投标文件不得开启的时间: 2021 年 09 月 02 日09 时 30 分前。
踏勘现场时间:/ 年/ 月 / 日前。
招标预备会召开时间: /年/ 月 / 日。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1 年 09 月 01 日09时30分。
投标保证金允许使用保证保险形式。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内容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内容为准。
联系方式
招标人:开平市政府投资工程 招标代理机构:成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人:刘工 联系人:杜工
电话:0750-2277890 电话:15203054330
开平市城区道路品质提升改造工程(一期)20210308.pdf
开平市城区道路品质提升改造工程(一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第二次)招标文件(定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