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市塘口镇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1-11-02 10:51:23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开平市塘口镇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平市塘口镇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工程已由开平市发展和改革局 开发改投[2021]41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110-440783-04-01-304673,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法人(招标人)为开平市塘口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 开平市塘口镇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江门市开平市塘口镇强亚村及宅群村片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整治10条支流共11.22km,其中清淤疏浚8.02km、生态护岸15.92km、设置水文化水景观节点2处、滨河绿道5549m、亲水平台12处、生物浮岛360㎡;整治沟渠25.78km,其中清淤疏浚25.78km,沟渠加固5.13km;整治池塘19口,其中清淤疏浚19口、塘周绿化美化1.94h㎡、下塘步级41处、亲取水平台41处、生物浮岛240平方米;新建宣传牌20个。

项目总投资: 2998.7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 23696142.97元。

总工期: 360日历天。

招标范围: 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招标内容: 施工招标;

标段划分:本项目按 1个标段进行招标。

工程质量要求: 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已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http://xypt.mwr.cn/)完成注册备案。

3.3业绩要求:2016年6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前(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的时间为准,造价以施工合同载明的金额为准),投标人至少独立完成过壹项合同造价1200万元以上(含1200万元)的流域或河道治理等相关水利施工业绩(不接受分包业绩)。

3.4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要求: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及以上资格且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省外施工企业拟投入本工程的建造师必须持有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资格且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的项目经理业绩要求:2016年6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前(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的时间为准,造价以施工合同载明的金额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壹项合同造价1200万元以上(含1200万元)的水利施工业绩(不接受农田类业绩,不接受分包业绩)。

3.5 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企业技术负责人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3.6 拟投入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水利水电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或B类)。

3.7 拟投入本工程的现场管理人员要求:质检员2名、施工员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材料员1名、资料员1名均须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五大员岗位证书;水利工程师1名须提供水利水电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水利造价师1名须提供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或水利造价师资格证;注册安全工程师1名须提供执业资格证。每人在本项目中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且登记与投标时必须一致。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

3.10凡由广东省水利厅网站或省水利工程建设信息网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和项目执行保障能力;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没有处于被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而取消相应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1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申请人企业技术负责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及注册安全工程师亲临现场办理投标登记,于2021年11月2日至2021年11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平分中心(地址:开平市长沙东兴大道爱民路2号三楼 )招标代理处持下列资料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法人公章并装订成册,同时均须提供资料原件(含第二代身份证)核查,国家规定可通过二维码验证的资料除外):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原件核查;法定代表人登记时提供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原件核查,授权委托人登记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原件核查;

2)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核查);

3)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合同完工(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及网上查询途径(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网页截图)其中中标通知书须经交易地的交易中心盖章确认,验收鉴定书必须有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盖章签字认可方为有效(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核查);

4)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企业技术负责人须提供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及第二代身份证(与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资料相符)(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核查);

5)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须提供建造师注册证、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职称证及第二代身份证(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核查);项目经理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合同完工(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及网上查询途径(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网页截图),其中中标通知书须经交易地的交易中心盖章确认,验收鉴定书必须有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盖章签字认可方为有效(所提交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验收鉴定书上的项目经理必须一致)(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核查);

6)拟投入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须提供水利水电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或B类)及第二代身份证(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核查);

7)拟投入本工程的现场管理人员须提供:质检员、施工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材料员、资料员均需提供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五大员岗位证书及第二代身份证;水利工程师须提供水利水电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及第二代身份证;造价师须提供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或水利造价师资格证及第二代身份证;注册安全工程师须提供执业资格证及第二代身份证(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核查);

8)以上所投入人员均须提供2021年7月至 2021年9月(连续三个月)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并提供社保查询网址及联系电话(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核查);

9)2018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未亏损,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新成立的企业以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核查);

10)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注册备案公示的网页截(含网址的网页截图)

11)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每套合计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4日 09时30分,地点为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平分中心(地址:开平市长沙东兴大道爱民路2号三楼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江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者,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站公告为准。

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开平市塘口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代理单位:中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人:甄小姐

 话:0750-2672932                            电  话:0750-2281070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