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清产核资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1-10-11 17:37:47   作者:管理员   来源: 管理员   浏览次数:
摘要: 国有企业清产核资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平分中心受开平市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委托,于2021年9月29日就国有企业清产核资服务项目(采购编号:440783-2021-02394)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440783-2021-02394

二、项目名称:国有企业清产核资服务项目

项目预算金额(元):2,920,000.00

四、项目中标(成交)金额(元):2630200.00

其中:合同包1中标(成交)金额(元):1330000.00

合同包2中标(成交)金额(元):733200.00

合同包3中标(成交)金额(元):567000.00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采购结果

合同包1(开平市国有企业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服务Ⅰ采购):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广东中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10号之一自编2楼自编202、203、204、205、206、207房

1330000.00元

 

合同包2(开平市国有企业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服务Ⅱ采购):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广东南方天元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一路51号后座二楼2-221房

733200.00元

 

合同包3(开平市国有企业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服务Ⅲ采购):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广东恒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新会大道中28号104

567000.00元

 

七、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开平市国有企业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服务Ⅰ采购):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审计服务

开平市国有企业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服务Ⅰ

开平市国有企业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服务Ⅰ

按磋商文件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所有审计工作并提交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

按磋商文件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1330000.00

 

合同包2(开平市国有企业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服务Ⅱ采购):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审计服务

开平市国有企业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服务Ⅱ

开平市国有企业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服务Ⅱ

按磋商文件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所有审计工作并提交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

按磋商文件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733200.00

 

合同包3(开平市国有企业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服务Ⅲ采购):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审计服务

开平市国有企业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服务Ⅲ

开平市国有企业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服务Ⅲ

按磋商文件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所有审计工作并提交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

按磋商文件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567000.00

 

八、评审专家名单:

评审委员会总人数:3

随机抽取专家名单:林芝燕、郝静

采购人代表名单:吴国建

自行选定专家名单:无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评审日期:2021年9月29日          评审地点: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平分中心评标会议室

2、评审意见:

合同包1(开平市国有企业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服务Ⅰ采购):

响应人名称

资格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广东旭东至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28.33

33.67

8.26

70.26

7

7

广东恒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3.33

40.83

8.08

82.24

4

4

佛山市恒达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通过

通过

31.00

40.33

8.91

80.24

5

5

江门市信城众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28.00

11.17

10.00

49.17

8

8

广州中信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29.33

44.33

9.12

82.78

3

3

广东中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40.00

44.33

8.20

92.53

1

1

广东南方天元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通过

通过

30.33

43.33

9.58

83.24

2

2

广东南大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通过

通过

29.33

33.50

8.86

71.69

6

6

广州壹号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通过

不通过

--

--

--

--

--

--

经评审,磋商小组一致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广东中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项目合同包1的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开平市国有企业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服务Ⅱ采购):

响应人名称

资格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广东旭东至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28.33

33.17

8.58

70.08

7

7

广东恒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3.33

40.83

8.76

82.92

4

4

佛山市恒达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通过

通过

31.00

40.33

9.26

80.59

5

5

江门市政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通过

通过

31.67

28.67

8.53

68.87

8

8

江门市信城众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28.00

11.17

9.40

48.57

9

9

广州中信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29.33

44.33

9.45

83.11

3

3

广东中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40.00

42.83

8.63

91.46

1

1

广东南方天元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通过

通过

30.33

43.33

10.00

83.66

2

2

广东南大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通过

通过

29.33

33.50

9.28

72.11

6

6

广州壹号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通过

不通过

--

--

--

--

--

--

按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第4条第(4)款:“本次采购内容为国有企业清产核资服务。本项目共分为1、2、3三个合同包,响应人可对本磋商文件中的任一个合同包进行响应,但最多只能成为其中一个合同包的成交供应商。本项目评审按照分包顺序(合同包1、合同包2、合同包3)依次进行评审,如响应人已经成为一个合同包的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则不推荐为另一合同包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规定,磋商小组一致决定不推荐广东中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项目合同包2的成交候选供应商。

经评审,磋商小组一致推荐广东南方天元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本项目合同包2的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3(开平市国有企业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服务Ⅲ采购):

响应人名称

资格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广东旭东至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28.33

32.67

7.85

68.85

7

7

广东恒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3.33

40.83

8.83

82.99

3

3

佛山市恒达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通过

通过

31.00

40.33

8.68

80.01

5

5

江门市政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通过

通过

31.67

28.67

8.34

68.68

8

8

江门市信城众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28.00

11.17

9.44

48.61

9

9

广州中信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29.33

44.33

9.10

82.76

4

4

广东中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40.00

42.83

8.34

91.17

1

1

广东南方天元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通过

通过

30.33

43.33

10.00

83.66

2

2

广东南大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通过

通过

29.33

33.50

8.94

71.77

6

6

广州壹号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通过

不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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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第4条第(4)款:“本次采购内容为国有企业清产核资服务。本项目共分为1、2、3三个合同包,响应人可对本磋商文件中的任一个合同包进行响应,但最多只能成为其中一个合同包的成交供应商。本项目评审按照分包顺序(合同包1、合同包2、合同包3)依次进行评审,如响应人已经成为一个合同包的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则不推荐为另一合同包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规定,磋商小组一致决定不推荐广东中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广东南方天元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本项目合同包3的成交候选供应商。

经评审,磋商小组一致推荐广东恒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项目合同包3的成交供应商。

 

十一、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开平市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开平市三埠街道办事处新港路96号2座

联系方式:0750-22092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平分中心

地址:开平市长沙东兴大道爱民路2号开平市东兴大厦4楼(开平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内)

联系方式:0750-22662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小姐(采购人)、许志华(采购代理机构)

电话:0750-2209250、0750-2266271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平分中心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