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于江门市第二人民医院升级改造项目(血透科、功能科内镜检查项目改造)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作如下补充修改: 一、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细则附表)》 “商务标评分标准”中的“设计部分人员配备实力(14分)”,原文“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并在本单位注册的: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得4分;同时具备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助工职称的得1分。(以上得分不重复计算)。”现修改为:“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以上)资格并在本单位注册的: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得4分;同时具备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助工职称的得1分。(以上得分不重复计算)。” 二、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细则附表)》“商务标评分标准”中的“设计部分人员配备实力(14分)”,原文“结构专业负责人必须具备国家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并在本单位注册的: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得4分;同时具备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助工职称的得1分。(以上得分不重复计算)”现修改为:“结构专业负责人必须具备国家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以上)资格并在本单位注册的: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得4分;同时具备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助工职称的得1分。(以上得分不重复计算)” 三、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细则附表)》“信用因素评分标准(10分)”中的“信用因素评审”,原文“3、根据江建〔2017〕521 号文精神,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人企业信用得分=牵头人企业信用得分(设计类)×80%+其它各方企业信用得分(对应监理类、造价咨询类和检测类)的算术平均×20%。非联合体投标人企业信用得分=设计类×80%+(造价咨询类+监理类+质量检测类)信用得分的算术平均×20%。”现修改为:“3、根据江建〔2017〕521 号文精神,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人企业信用得分=牵头人企业信用得分×80%+其它各方企业信用得分的算术平均×20%。非联合体投标人企业信用得分=监理类×80%+设计类信用得分的算术平均×20%。” 四、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细则附表)》“备注”中的“4.同类别项目(或工程)指公共建筑工程;”现修改为:“4.同类别项目(或工程)指建筑工程” 五、原招标文件第三章《二、评标办法正文》6.2“投标文件的错误修正”中的第6.2.1款内容,现修改为:6.2.1投标文件有以下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下列原则对投标文件进行修正:(1)如投标函中投标报价下浮率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的,以文字数额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当计算出投标报价与下浮率不一致的,按投标人已填报的投标报价下浮率的比例计算后的投标报价为准。 六、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招标人澄清的时间的截止时间”“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现修改如下: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由原定的2023年9月11日17时30分,现修改为:2023年9月11日09时30分。 招标文件异议截止时间由原定的2023年9月11日17时30分,现修改为:2023年9月11日09时30分。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由原定的2023年09月06日17时30分,现修改为:2023年09月06日09时30分。 七、招标文件中如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也作相应修改,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江门市蓬江区卫生健康局 江门市第二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09月05日
日期:2023年09月0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