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江门市第二人民医院升级改造项目(血透科、功能科内镜检查项目改造)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作如下补充修改: 一、原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2条款“开标程序”,现删除第(6)点:“(6)采用“现场随机选取”确定信用因素权重的,由招标人在开标现场当众随机抽取(1次)产生信用因素权重。(备注:信用因素权重为8%,8.5%,9%,9.5%,10%)。”,其他序号顺延。 二、原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9条款“信用因素权重”,现删除本条款内容,原招标文件的条款号顺延。 本项目不使用信用因素权重,评标阶段不进行信用因素评审,招标文件中如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也作相应修改,《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的投标人得分=商务分×商务部分权重+ 技术分×技术部分权重+价格评分×投标报价权重。 三、招标文件中如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也作相应修改,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江门市蓬江区卫生健康局 江门市第二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10月18日 本次澄清修改通知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门市)网站上发布。内容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内容为准,可点击http://zbtb.gd.gov.cn/#/index查看。
日期:2023年10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