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S364线江门五邑路(外海大桥至江门大道段)扩建工程110kV外桥甲、乙线#17-#18段迁改工程、10kV花厂线等电力线路迁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省道S364线江门五邑路(外海大桥至江门大道段)扩建工程110kV外桥甲、乙线#17-#18段迁改工程、10kV花厂线等电力线路迁改工程项目已获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江发改交能[2016]249号及江发改交能[2016]84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江门市公路局,招标人为江门市公路局,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广东冠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江门市公路局(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资格后审方式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江门市
2.2 项目概况:
(1)110kV外桥甲、乙线#17-#18段线路迁改工程:
本工程迁改线路段起于110kV电缆外桥甲、乙线#17塔,止于G点新建中间接头井,新建线路路径长约0.33km,原塔加装电缆平台2基,新建电缆桥架1座。新建双回路电缆长约2×0.39 km。本工程需拆除110kV电缆外桥甲、乙线#17塔-G点段原有双回电缆线路,拆除电缆长约2×0.35 km,拆除双回电缆顶管路径长约2×0.18 km,双回路电缆埋管路径2×0.13 km,拆除干式电缆平台2处。工程估算投资约1198.06万元;
(2)10kV花厂线等电力线路迁改工程:
本工程包含外海大桥至连海路口段、10kV月湾线、连海路口至东南工业园段、南山路口段、麻一工业区路口至新兴路口段、金星路口段、胜利南路口至永康路口段、利生车城段、五邑机电城段、大桥票房公用台变低压迁改、联星农排台变低压迁改、南华塑料厂台变低压迁改、南山管区公用台变低压迁改等电力线路迁改工程,工程估算投资约4385.10万元;
总工程估算投资约5583.16万元,具体建设规模和范围以本项目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为准。
2.3 招标范围:
初步勘察设计(含概算)、施工图勘察设计(含预算)、竣工图编制;合同各项工程项目的施工(含电力设施标识装置施工、设备及材料采购管理、施工过程中损坏地上附着物、旧电力设施拆除、新设备安装、调试、配套土建工程等,配合验收及竣工投产等各阶段的相关内容和服务),但不含征地、拆迁及青苗赔偿费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具体项目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具有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设计综合资质(须含: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本项目由设计单位作为总承包单位,中标单位可将项目施工部分合法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3.3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注册电气工程师或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电力、电气类);
3.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省外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出示资料和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
3.5 无违规违法行为,在地方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的承包商资信档案中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日为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兴趣的投标人于北京时间(下同)2019年10月24日至年2019年10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北京时间,下同)到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88号三楼)购买招标文件。
4.2 获取招标文件须出示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证书;
4)“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证明材料(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省外企业提供)。
5)其他: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声明、招标文件领取记录表(一式二份,其中一份单独递交招标代理机构,格式见附件)。
注:以上资料应用A4纸进行复印,复印件一式1份,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含身份证)现场备查。以上资料装订成册。所提供的资料必须满足前述第3点“投标人资格要求” 并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4.3本次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光盘)(或纸质版)发出,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标书费需对公转账支付,不接受私人转账。(标书费汇款信息,单位:广东冠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广州东城支行;银行帐号:3602 0314 1920 0995 229)
5.发布的媒介
招标公告同时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yjy.jiangmen.gov.cn)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上发布。在规定的购买招标文件期间,若存在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招标人依法有权:(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购买招标文件。或(2)依法重新招标。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江门市公路局 | 招标代理: | 广东冠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江门市蓬江区建设三路8号(公路大厦) | 地 址: | 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16号富力盈盛广场B栋1110-1111室 |
邮政编码: | 529020 | 邮政编码: | 510627 |
联 系 人: | 卓工 | 电子邮箱: | |
联 系 人: | 缪工 | ||
电 话: | 0750-3991309 | 电 话: | 020-87031301,13060600797 |
传 真: | 020-87031321 |
附件:《投诉和受理》
附件:《关联企业情况声明》
附件:《招标文件领取记录表》
江门市公路局
日期:2019 年10月24日
投诉和受理
(一)投诉受理机构
1、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监督单位: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 0750-3278610
(二)投诉书的格式及要求
1、投诉书中应包含投诉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投诉对象、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具体格式详见附件 1。
2、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诉由其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投诉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投标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投诉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投诉,可以规定时间内先以传真方式提出,但书面投诉书必须在传真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三)投诉内容及时限
对招标公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招标公告截止时间前2天内提出。
(四)投诉不予受理的情形
1、投诉人不是投标人,或投标人以外的其他利害关系人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
2、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找的。
3、投诉书没有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投诉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4、超过投诉时限的(以收到投诉书的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做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诉讼程序的。
7、涉及招标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投诉。
(五)恶意行为的处罚
经核查发现投诉人所提出的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给招标人或其他人造成损失的,将限制其1年内不得参加招标人组织的招投标活动。
附件1:
×××××××项目的投诉书(模板)
投诉提出日期: XX年XX月XX日
投诉人名称 (投标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并盖章) | ||
联系地址 | 联系电话 | ||
投诉对象 | |||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法律依据) | |||
相关请求及主张 | |||
相关证明材料 有效线索和 | (可以以附件形式提供) | ||
×××××××项目的异议书(模板)
异议提出日期: XX年XX月XX日
异议提出人名称 (投标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 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 (签字并盖公司章) | ||
联系邮箱 | 联系电话 | ||
异议的对象 | |||
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法律依据) | |||
相关请求及主张 | |||
相关证明材料 有效线索和 | (可以以附件形式提供) | ||
附件:《关联企业情况声明》
致招标人:
我公司郑重声明如下:
1、本公司的母公司及控股公司情况;
2、属于同一母公司或同一控股公司的其他公司的情况;
母公司及控股公司名称 | 控股(出资)比例(%)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人及电话 | 公司地址 | |
属于同一母公司或同一控股公司的其他公司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人及电话 | 公司地址 | ||
…… | |||||
我公司承诺:如未提供或未如实填写直接上级控股/管理单位和直接下级控股/管理单位,接受本次投标作为否决投标处理和按照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处罚。
投标人单位:
盖章(公章或电子签章):
日期:
说明:若无关联企业,则在上述表格相关名称栏中填写“无”。
注: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被责令停业的; (6)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7)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8)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
附件:《招标文件领取记录表》
招标文件领取记录表 | ||||||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投标人填写(必填) | ||||
投标人名称 | 联系人/电话 | 邮箱 | ||||
收件地址 | 招文领取人(签名) | 招文领取时间 | ||||
开票信息 | ||||||
纳税人识别号 | 开户行及账号 | |||||
地址、电话 | ||||||
注:提供以下电子版本资料(至邮箱785526583@qq.com):
1.招标文件领取记录表电子版本(Word或EXCEL)及盖章扫描件(需资料填写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