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江门海关关区缉私业务技术用房改造项目(第二次)已由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江发改投资函[2017]223号
2.项目概况2.1 工程名称: 江门海关关区缉私业务技术用房改造项目(第二次)
2.2 工程位置: 江门发展大道232号
2.3 资金来源: 总署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解决
2.4 项目估算总投资: 人民币3500万元。工程建安费估算限额:人民币 3150万元。
3.招标范围和内容3.1招标范围: 保持主体结构不变,对江门海关关区缉私业务技术用房进行改造设计。
3.2招标内容: (1)方案设计和工程估算编制; (2)初步设计、设计概算编制; (3)施工图设计; (4)施工招标技术资料编制; (5)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的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 (6)相关报建配合; (7)设计报审所需的技术文件和汇报材料编制。
3.3勘察设计工期: 60 日历天 (不含审批时间)
4.投标资格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以下资格:
4.1 标段1 :江门海关关区缉私业务技术用房改造项目(第二次)设计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设计).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及以上资质(勘察)
4.2 标段1 :江门海关关区缉私业务技术用房改造项目(第二次)设计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4.7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基本信息、资质情况和驻粤技术管理人员情况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
4.8 根据《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江建〔2017〕477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须是被列入“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信用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企业。
5.办理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5.1各申请人须于 2019年12月04日 08时30分 至 2019年12月10日 17时30分 (北京时间,下同),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报名,网址:http://www.jiangmen.gov.cn/szdwzt/zyjy/。(提示:如已报名,但不递交投标文件且没有撤消报名的,将会被扣信用分)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9年12月04日 08时30分 至 2019年12月10日 17时30分 ,通过网站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5.2 投标报名、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均通过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办理,具体操作办法详见《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企业操作手册》。
5.3 未办理CA锁的投标人,应按照《关于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登记管理系统(第一阶段)上线运行的通知》的要求,前往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锁。相关文件下载网址: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jiangmen.gov.cn/szdwzt/zyjy/。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9年12月24日 09时30分 ,申请人应于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其他要求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4日 17时30分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2019年12月09日 17时30分前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4日 17时30分
踏勘现场时间:前
招标预备会召开时间: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4日 09时30分
本项目资格要求增加“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设计)资质”。
9.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 招标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门海关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梁剑辉 | 联系人: | 李先生 |
| 电话: | 0750-7352966 | 电话: | 0750-3909912 |
| 2019年12月04日 |
江门海关关区缉私业务技术用房改造项目(第二次)设计招标文件(2019.11.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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