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银洲湖高速公路工程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森林采伐区
调查设计编制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江门市银洲湖高速公路工程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森林采伐区调查设计编制项目,已由江门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 江交建集企[2019]248号 ,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 100% 。现对本项目的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森林采伐区调查设计编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江门市银洲湖高速公路路线起点与江肇高速公路相交,设立枢纽立交,路线沿杜阮镇规划南北大道往南,在鹤山市平岭村东侧与江鹤高速公路相交,设立平岭枢纽互通立交,路线往南穿越圭峰山风景区,在大泽碧桂园东侧与规划新开公路复线相交,经大田里村、聚龙里村,跨越潭江至七堡,与会七公路相交,往南在大湾村东侧跨越小罗线,在冲式村西侧跨越深茂铁路后,经双水镇朱村、泮李、木江、慕岗、罗山村,在西湖里村东侧与在建中开高速相交,设立龙头(西湖里)枢纽互通立交,路线继续往南经潭冲、员岭,在富美畜牧发展有限公司西侧进入崖门镇,经高沙、长岗、虎山、龙山,在泰盛石场一期西侧穿越古兜山,经油柑坑水源保护区的东侧,往南终点接西部沿海高速,改造现状崖南立交设置崖南枢纽互通立交。路线共长约53.906km,连接线长 6.0公里。项目拟使用林地面积约183.38公顷。
工程预算金额为172.25万元。
3.1 招标内容:江门市银洲湖高速公路工程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森林采伐区调查设计编制项目的咨询服务。
3.2 委托范围:根据国家林业局《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规范》(LY/T2492-2015)、《广东省森林采伐伐区设计规程》等规范文件,对占用的林地现状、林木状况进行外业调查,编制江门市银洲湖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及森林采伐伐区调查设计书。
报告书内容包括:1、项目使用林地报告书正文;2、附件(a 项目区森林资源调查报告;b 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调查报告; c古树名木资源调查报告; d 使用林地各项补偿费用估算报告);3、附表;4、附图(项目区位置示意图、拟使用林地现状图、拟使用林地实物照片)5、森林采伐伐区调查设计书,包括:伐区调查设计说明书、附表、附图、现状图等。负责报告书的修改完善,直至通过林业主管部门的审批。
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项目实际情况需要调整用地红线的,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配合调整,但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由此引起增加的费用,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中充分考虑此因素。
3.3 咨询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15天内完成项目的数据收集、外业调查工作,45天内提交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及森林采伐伐区调查设计书。
3.4 质量要求:技术成果文本必须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进行编制,以及满足国家、省、市和县(区)林业主管部门的审批要求;
4.投标资格
4.1 投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具有良好的信誉;
4.2 投标人应当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4.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5.1 报名时间:2020年 1 月 19 日至2020年 1 月 23 日,每天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 14:30时~17:30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投标申请人凭现场报名表回执到招标代理处领取招标文件;
5.2 现场报名地点: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88号三楼);
5.3 报名需提交的资料(以下资料复印件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委托书以及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4招标文件及图纸等资料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截止时间为:2020年 2 月 13 日上午09时 30分前送至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88号三楼)处,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人:江门市银洲湖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国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工 联系人:莫工
电话:0750-8220993 电话:0750-3852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