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江门市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核备,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江门市江鹤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规模
深圳至岑溪高速公路江门龙湾至共和段(以下简称“江鹤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西起鹤山共和镇,与佛开高速公路连接,东至江门市区龙湾,与中江高速公路相连。
江鹤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全长19.021km,全线共设:大桥752.0 m/4座,中小桥(包括通道桥)1135.9m/21座,其中分离式立交桥6座,涵洞(包括通道涵)110道;新建两座道隧道:新建左线四车道隧道487m,新建右线三车道隧道275m;改扩建互通立交共4处:龙湾互通立交、莲花山互通立交、杜阮互通立交、共和互通立交(复合立交);其中龙湾、莲花山、杜阮互通立交原位改建,共和立交废弃改造;增设一处共和服务区;考虑集中管理需要,新建一处管理中心。
2.2服务期限:
咨询服务期为自签订合同起至本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束止,其中项目建设期暂定 4 年。
2.3 招标范围:
共分两个标段,具体见下表:
标段 | 咨询工作内容 |
ZJ01 | 1、造价管理总协调:本项目的整体造价管理总协调,包括但不限于监理全过程造价管理台账、编制全过程造价管理总结报告等。 2、全过程造价咨询:编制造价管理工作手册、建立全过程造价管理台账、编制全过程造价管理总结报告;本项目的整体概算审核;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景观绿化工程及其他公路附属设施的施工图预算阶段、招标投标阶段、现场施工阶段、结算阶段等4个阶段的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编审、施工成本测算、招标工程量清单(含三级清单预算及计量支付规则)编审、0#清单台帐编审、工程变更预算审核等;编制本项目的整体竣工决算报告,并配合业主的竣工决算审计。 3、本项目的管理、养护及服务房屋建筑和相应的绿化景观工程、机电工程(包括收费、通信、监控、沿线供配电系统、照明系统及通信管道工程等)等专业工程的施工图预算阶段、招标投标阶段、现场施工阶段、结算阶段等4个阶段的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编审、施工成本测算、招标工程量清单(含三级清单预算及计量支付规则)编审、0#清单台帐编审、中间计量审核、工程变更预算审核等。 |
ZJ02 | 1、本项目管线迁改工程包括项目沿线征地范围内涉及的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有线电视线路、给排水管道、排污管、燃气管道、路灯照明线路等管线及其设备、设施施工、拆除、迁改工程等,施工图预算阶段、招标投标阶段、现场施工阶段、结算阶段等4个阶段的造价咨询服务。 2、全过程跟踪审计咨询:本项目的全过程跟踪审计咨询,包括但不限于①从项目立项到工程结算阶段的工程财务和工程资料,包括前期业务资料、概预算、资金来源、资金使用和投资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会计、施工过程变更、征地拆迁等资料进行审计咨询(详细内容参照《交通运输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操作指南(厅财字[2013]300号)》的相关规定),每季度出具跟踪审计咨询报告;② 编制项目跟踪审计及全过程跟踪审计咨询手册、协助项目公司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协助项目公司优化项目管理流程;③ 配合业主的竣工决算审计。 3、征地拆迁管理咨询:指导业主编制征地拆迁管理制度;针对项目征地拆迁模式,指导业主与地方政府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征地拆迁基建程序问题咨询,用地报批工作流程咨询;协助业主制定征地拆迁工作计划并指导跟进落实;对业主签订的征地拆迁合同的合理合规性提供咨询意见;配合业主洽谈各类征地拆迁补偿协议;指导和协助业主解决征地拆迁过程中疑难问题;对业主征地拆迁资金使用合理性提出咨询意见;指导业主规范征地拆迁手续和档案资料;对征地拆迁各区(镇)上报业主的中期验工计量报告及其相关合同协议、测量等资料的合法性、完整性提供咨询服务。 |
注:具体咨询服务范围委托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咨询人应无条件服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类似工程造价咨询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咨询服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可对其中的2个标段分别提出申请,每个投标人只允许中1个标段。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1]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2]、管理关系[3]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8 月 24 日至2020年 8 月 28 日,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投标申请人凭现场报名表回执到招标代理处领取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等资料,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现场报名地点: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门市堤西路88号三楼)
4.3报名需提交的资料(以下资料复印件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委托书以及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
[3]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④“类似工程”均指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除此之外的高速公路大、中、小修,日常养护、路面改造、维修加固等均不予计算。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9 月 14 日10时00分, 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4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江门市堤西路88号三楼)开标室 。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如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站公告为准。
在规定的投标登记期间,如投标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依法有权选择以下任一方式:(1)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公告延长投标登记时间,在延期投标登记时间内,已进行投标登记的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进行投标登记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进行投标登记;(2)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门市江鹤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千福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门市蓬江区育德街12幢首层 地 址:江门市蓬江区江杜东路142号二楼
邮政编码:529030 邮政编码:529000
联系 人:向先生 联 系 人:李小姐
电 话:0750-3918096 电 话:0750-3658212
传 真:0750-3918096 邮 箱:YL683@139.com
江门市江鹤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020年8月 21 日
招标公告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至附录4
附件2:评标办法
以上附件可从发布公告的网站媒介上下载。
附件1:深圳至岑溪高速公路江门龙湾至共和段改扩建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至附录4.docx
附件2:深圳至岑溪高速公路江门龙湾至共和段改扩建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评标办法.docx
深圳至岑溪高速公路江门龙湾至共和段改扩建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文件(盖章版已填时间).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