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江门市中心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制氧机房及场地围蔽平整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已由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江发改社农〔2020〕288号 批准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为2019-440703-84-01-060142,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江门市中心医院、江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性资金和医院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规模:制氧站建筑面积约850平方米、场地平整约103961平方米、场地围蔽工程约1590米,施工临时用水、施工临时用电工程。2.2 本项目估算价为:约389万元 。2.3 总工期:206个日历天(含 勘察设计、施工及后续服务工作)。2.3.1勘察设计工期要求:(1)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8个日历天内完成开工前准备(临时设施);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0日完成勘察工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8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完成之日起10日历天完成方案修改及确认。(2) 方案修改完成之日起4日历天完成设计方案审查及规划许可,设计方案审查及规划许可之日起11日历天完成深化施工图设计;深化施工图设计之日起7日历天完成施工图审查及修改。2.3.2施工工期要求:完成施工图审查及修改之日起146日历天完成。2.3.3后续服务工作:自工程施工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2.3.4若中标人因设计耽误了施工工期,中标人必须无条件在施工期间采取赶工措施,确保本项目总工期 206 个日历天不得超期,逾期承担违约责任。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江门市中心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制氧机房范围内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及调试(不含医用气体设备);以及本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 的场地围蔽、平整工程、施工临时用水工程、施工临时用电(场地围蔽设施及施工临时用水工程须移交后续主体工程实施继续使用)。
招标内容: 2.5 招标内容:(1)工程勘察范围:负责制氧机房设计范围内的工程地质勘察(含地形图测量),制氧机房各阶段的勘察和服务深度需满足现行国家、省、市有关规范规定以及有关职能审批部门的要求。预计勘察工作量:进尺暂定200 米(地形图测量范围约600平方米)。 (2)工程设计范围:包括制氧机房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红线范围内的场地平整、场地围蔽工程、施工临时用水工程等专业设计;完成制氧机房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报审需要的一切图纸、资料以及配合进行报审的相关工作。(3)工程施工范围:制氧机房工程、场地平整工程、场地围蔽工程、施工临时用水工程、施工临时用电等施工及保修;具体按经审核确认的施工图纸(含二次深化图纸)为准,(注:场地围蔽设施及施工临时用水工程须移交后续主体工程实施继续使用)。(4)除了完成上述范围所需要完成的工作外中标人还需完成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工程地质勘察(含勘察开始前相关的报批报审工作、地形图测量)、施工图设计,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施工期配合服务(含报建过程、施工现场的跟踪技术服务及技术支持、设计变更及其造价估算)、验收过程的技术支持和配合服务、检测方案、后期咨询服务、竣工图及相关配合服务等。2.6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2.7 建设地点:江门市江海区江睦路以东,金瓯路以北,东升路(广珠城际轨道)以南2.8 工程质量要求:(1)勘察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及行业颁布的勘察、设计规定要求。(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一次性通过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江门市中心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制氧机房及场地围蔽平整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 以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名义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公共建筑工程总承包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 资格(二级注册建造师必须在广东省内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或以上),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丙级或以上及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资质;(3)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项目的牵头方 资质为: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3.3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要求: 3.3.1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房屋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 3.3.2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3.3项目负责人业绩:以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名义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公共建筑工程 工程总承包业绩。 3.4 项目负责人可以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同时担任,但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5 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岩土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 资格。 3.6 设计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资格,或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 资格; 3.7 施工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二级注册建造师必须在广东省内注册) 资格;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具备本项目的牵头(主办)资质,其他成员:勘察具备以下其中一项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2)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及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资质;(3)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丙级或以上及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资质。资质、设计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或以上,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 资质。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全体成员不超过2个(含2个),承担施工工作或勘察工作或设计工作的成员各最多只能为1家。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3.2.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要求,省外建筑企业和驻粤技术管理人员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基本信息、资质情况和驻粤技术管理人员情况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
3.5 根据《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江建〔2017〕477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是被列入“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信用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企业。(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的除外)
3.6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在投标文件中签字确认。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年09月07日 08时30分 至 2020年09月27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网址: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ggzyjyzx/。
4.1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均通过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办理,具体操作办法详见《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企业操作手册》。
4.2未办理CA锁的投标人,应按照《关于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登记管理系统(第一阶段)上线运行的通知》的要求,前往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锁。相关文件下载网址: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ggzyjyzx/。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09月27日 10时30分 ,地点为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门市堤西路88号三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人资质情形的确定本项目只允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投标
7.其他要求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20年09月17日 17时30分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的截止时间:2020年09月12日 17时30分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年09月17日 17时30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所述投标文件不得开启的时间:2020年09月27日 10时30分前
踏勘现场时间:前
招标预备会召开时间: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0年09月27日 09时30分
投标保证金允许使用保证保险形式。
关于履约担保及工程款支付担保应当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3.1款执行。
政府投资项目禁止使用带资承包方式进行建设。
中标人应为本项目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
招标项目其他要求:(如有)
3.10根据《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修订版)江建【2019】356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是被列入“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信用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企业。3.11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在投标文件中规定的位置签字确认3.12.投标人不属于“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公示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3.13按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深入推进房屋市政工程安 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江建函【2020】110 号文)的规定 执行,中标人必须为本项目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落实主体责任。 文件浏览地址: 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zfhcxjsj/zwgk/jfwj/content/post _2038136.html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江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内容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内容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江门市中心医院、江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监理部门: | |
| 联系人: | 林先生 | 联系人: | 孙小姐 | 电话: | |
| 电话: | / | 电话: | 0750-3188116 |
(房屋建筑工程)招标文件--江门市中心医院新院区建设制氧机房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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