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JCR2020-16(蓬江0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受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江门市JCR2020-16(蓬江0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计价结算币种为人民币;计价结算单位为元): (一)江门市JCR2020-16(蓬江03)号地位于蓬江区杜阮镇怡景大道东侧、金岭北路南侧地段;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建设用地面积7148.86平方米,具体红线范围见出让用地示意图。土地使用年限:自土地移交之日起计50年。 (二)规划指标:按蓬江规划条件〔2019〕27号文要求执行。容积率1.0~3.5,项目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为7149~25022平方米。行政办公及配套设施用地:不大于建设用地的7%。建筑密度:40%—70%;绿地率:5%—20%。 (三)其他要求: 1.根据江门市蓬江区发展和改革局的复函要求(蓬江发改资函〔2019〕19号),项目需要符合国家、省和市有关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并按相关准入负面清单执行。项目落户后需按相关程序办理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 2.根据江门市蓬江区科工商务局意见,该地块项目行业类别为工程塑料制造,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投资强度不得低于350万元/亩。项目须自取得建设用地后四年内达产,项目达产后亩产税收不低于30万元/亩/年。项目须自取得建设用地后四年内达产,项目达产后预期产值不得低于10000万元。 3.根据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的复函要求(蓬环函〔2019〕216号),地块红线范围内所拟建项目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法律法规、政策及环境保护规划;且竞得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需依法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拟建项目建设前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报有审批权限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对拟建项目的环境保护要求以其环境影响文件和批复,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4.竞得人如违反上述1-3条使用土地的,出让人可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竞得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应在动工期内取得环保部门批准建设的批复,如因未能取得环保部门批准建设批复而导致动工期延误或土地闲置的,按照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处理。 (四)本宗地挂牌起始价:368万元;竞买保证金:111万元;最低增价幅度:10万元/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得人如非江门市区注册的公司的,取得该土地使用权后,须在蓬江区设立独立核算公司和办理工商、税务登记。 三、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宗地的交易须知及相关挂牌文件,有意竞买人可在江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部门频道下载并请认真阅读。 四、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采用网上竞价方式实施,网站为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土地与矿业权网上交易子系统(http://ggzy.jiangmen.cn/G2/gbmp/g-index.do)。竞买申请人须在以上系统注册,并到广东省数字认证中心江门办理点办理CA数字证书,才能参与网上交易活动。 五、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2020年2月21日至2020年3月11日; (二)竞买申请时间:2020年3月12日至2020年3月23日16时; (三)交纳保证金时间:2020年3月12日至2020年3月23日17时; (四)网上挂牌报价时间:2020年3月12日至2020年3月26日10时; (五)网上限时竞价时间:2020年3月26日10时起。 六、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以先网上报价/竞价,后核验竞买资格、确认成交的程序进行。资格核验地点: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88号三楼5号业务受理窗口。CA数字证书咨询:0750-3412454;网上交易系统操作咨询:0750-3509022;业务咨询:赵小姐,0750-3509207;林先生,0750-3509212。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2月21日
项目附件公示:
JCR2020-16(蓬江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