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JCR2021-117(蓬江20)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6-30 08:40:31   作者:管理员   来源: 管理员   浏览次数:
摘要: 江门市JCR2021-117(蓬江20)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江门市JCR2021-117(蓬江20)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受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江门市JCR2021-117(蓬江20)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计价结算币种为人民币;计价结算单位为元):

(一)江门市JCR2021-117(蓬江20)号地位于蓬江区荷塘镇康溪工业园东堤三路西侧、上围路与上围南二路两侧、沿河二路南侧地段地块,属荷塘镇康溪村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二期项目(“三旧”改造项目),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建设用地面积106241.67平方米,具体红线范围见出让用地示意图。土地使用年限:土地使用年限50年,自签订《土地移交确认书》之日起计。

(二)规划条件:按江自然资(蓬江)设字〔2021〕8号文要求执行,其中:项目计容建筑面积为265618~371865平方米;容积率2.5~3.5。

(三)其他要求:1.地块红线范围内所拟建项目需要符合国家、省和市有关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并按相关准入负面清单执行。项目落户后需按相关程序办理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2.地块红线范围内所拟建项目行业类别为:智能制造、智能光电、电子信息、精密机械、新能源、新材料及上述相关配套产业。地块投资强度不得低于450万元/亩,该项目投产后,第一年用地创税率达到20万元/亩以上,第二年至达产前,每年用地创税率达到25万元/亩以上。项目须自取得建设用地后的第5年(含第5年)达产,达产当年的产值不得低于12亿元;宗地开发建设达产后连续5年的年纳税额不低于4800万元。3.地块红线范围内所拟建项目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法律法规、政策、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竞得人应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拟建项目建设前依法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4.竞得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违反上述1-3条使用土地的,出让人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5.该地块建设商品厂房,并按照《江门市工业厂房开发经营和分割销售管理的指导意见》(江建[2021]29号)进行分割出售。进驻本地块商品厂房的企业必须在蓬江区荷塘镇设立独立核算公司和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方可营业运转。6.竞得人自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在与自然资源部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须与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镇人民政府签订《江门市蓬江区项目投资协议书》,并遵守合同约定的条款。若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不能与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镇人民政府签订《江门市蓬江区项目投资协议书》,出让人将取消其竞得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代建要求:1.竞得人须按代建地块规划的要求在权属为康溪经联社的相邻地块,代建地块占地面积约27亩(具体以土地使用权登记面积为准), 该地块土地性质为集体建设用地,其中工业用地约18亩,商服用地约9亩,代建建筑总面积不少于54200平方米的建筑物及相关配套,其中在工业用地上代建厂房建筑面积34200平方米,在商业用地上代建商服用房面积20000平方米。项目指标具体以政府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为准。建成的地上建筑物及相关配套的所有权归康溪经联社,签订出让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交易成交确认书》3个自然日内,与康溪经联社签订《康溪村工业园升级改造二期地块厂房代建及租赁协议》2.代建的全部费用由竞得人负责,总代建费用不得低于土地补偿款且不低于10100万元。康溪经联社将收到的土地补偿款全额支付给竞得人用于代建费用。3.代建地块规划设计方案、建筑设计方案须经康溪经联社同意。4.竞得人承担物业返租责任,自土地成交之日起租赁期为12年,首两年租金共500万元,第3至5年每年租金为人民币800万元,从第6年年租金按每3年5%增幅增长,即第6至8年的年租金为840万元,第9至11年的年租金为882万,第12年的年租金为926.1万元。为保证康溪经联社的租金收益,在竞得人收到代建款后15个自然日内,竞得人向康溪经联社支付履约保证金100万元。在竞得人将自持16000平方米地上建筑物办理抵押登记给康溪经联社后的15个自然日内,由康溪经联社一次性将履约保证金免息退还给竞得人。康溪经联社在取得每三年租金收益后的二十个工作日办理完成4000平方米不动产物业的解押手续,解押后竞得人可对外销售。。

(五)本宗地挂牌起始价:6357万元;竞买保证金:3178万元;最低增价幅度:100万元/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得人如非蓬江区注册的公司的,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由公司或暂定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竞得人自取得该宗土地使用权3个月内在蓬江区设立独立核算的法人公司,并进行税务登记及统计备案。

三、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宗地的交易须知及相关挂牌文件,有意竞买人可在江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部门频道下载并请认真阅读。

四、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采用网上竞价方式实施,网站为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土地与矿业权网上交易子系统(http://ggzy.jiangmen.cn/G2/gbmp/g-index.do)。竞买申请人须在以上系统注册,并到广东省数字认证中心江门办理点办理CA数字证书,才能参与网上交易活动。

五、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2021年6月30日至2021年7月19日;

(二)竞买申请时间:2021年7月20日至2021年7月29日16时;

(三)交纳保证金时间:2021年7月20日至2021年7月29日17时;

(四)网上挂牌报价时间:2021年7月20日至2021年8月3日10时;

(五)网上限时竞价时间:2021年8月3日10时起。

六、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以先网上报价/竞价,后核验竞买资格、确认成交的程序进行。资格核验地点: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88号三楼5号业务受理窗口。CA数字证书咨询:0750-3412454;网上交易系统操作咨询:0750-3509022;业务咨询:赵小姐,0750-3509207;林先生,0750-3509212;市自然资源局咨询电话:0750-3103302。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6月30日

项目附件公示:

JCR2021-117(蓬江20):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pdf 宗地图.pdf 蓬江区2020年度66号地块(康溪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二期地块)规划红线图.pdf 蓬江区2020年度66号地块投资协议书 .pdf 康溪村工业园升级改造二期地块厂房代建及租赁协议.pdf 蓬江区2020年度66号地块规划条件--二类工业用地.pdf 照片 (1).jpg 照片 (2).JPG 须知(JCR2021-117(蓬江20))12530415191139159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