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JZL2023-2(江海0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租赁公告

发布时间: 2023-10-28 08:57:27   作者:管理员   来源: 管理员   浏览次数:
摘要: 江门市JZL2023-2(江海0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租赁公告

  

江门市JZL2023-2(江海01)号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租赁公告

受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以网上挂牌方式租赁江门市JZL2023-2(江海0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租赁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计价结算币种为人民币;计价结算单位为元):

(一)江门市JZL2023-2(江海01)号地位于江门市高新区2023年度Q地段,为江门市江海区土地储备中心储备地。地块建设用地面积53654.53平方米,用途为商业服务业用地,兼容公用设施用地,具体红线范围见租赁用地示意图。土地租赁年期:15年,自签订交地确认书之日起计。

(二)规划条件:容积率:≤1.0,如项目需要,经批准可大于1.0;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53654平方米,其中公用设施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26827平方米(即公用设施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占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50%);建筑密度:≤50%;建筑高度:≤24米。

(三)租赁条件要求:1.成交价为15年租赁期价格,竞得人按成交价15年平均值按年度缴纳租金,一年一付。2.建筑形式采用模块化、装配式等建筑模式,不得修建地下室。3.租赁期限届满前三个月内,竞得人可向市自然资源局申请续租,经批准后可续租。4.租赁土地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按规划要求实施开发建设和经营使用,未经批准不得改变用途,严禁变相开发商品住宅、公寓类项目。5.竞得人未经批准不得将土地租赁权向第三方进行转让、抵押、质押、留置、担保或其他处置。6.租赁土地上依法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可向第三方出租,但不得销售。7.成交后,竞得人需与市自然资源局签订《租赁用地履约监管协议书》,接受市自然资源局监管。8.用地范围内的地上物清除、土地平整、管线迁移等费用和手续等,由竞得人负责。租赁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本次挂牌须知。

(四)本宗地挂牌起始价:1160万元;竞买保证金:232万元;最低增价幅度:20万元/次。

二、根据《江门市自然资源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江门市市区储备土地提质开发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江自然资〔2021〕75号),竞得人必须是市、区属国有全资企业,并按该文件规定进行开发利用。

三、本次网上挂牌租赁宗地的交易须知及相关挂牌文件,有意竞买人可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门市)下载并请认真阅读。

四、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采用网上竞价方式实施。竞买申请人须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门市)注册账户,通过网上申办方式或到数字证书江门办理点现场办理CA数字证书,进入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土地与矿业权网上交易子系统才能参与网上交易活动。

五、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2023年10月28日至2023年11月16日;

(二)竞买申请时间: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28日16时;

(三)交纳保证金时间: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28日17时;

(四)网上挂牌报价时间: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2月1日9时;

(五)网上限时竞价时间:2023年12月1日9时起。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租赁活动以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本次网上挂牌租赁活动以先网上报价/竞价,后核验竞买资格、确认成交的程序进行。资格核验地点: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88号三楼综合窗口二。CA数字证书咨询:0750-3412454;网上交易系统操作咨询:0750-3509004;业务咨询:0750-3509209、3509207;江海区自然资源咨询电话:0750-3863330。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0月28日

项目附件公示:

JZL2023-2(江海01):

履约监管协议书_c2963f03-8b1c-455b-8bf1-29dcae64f5cd.pdf 盖章版规划条件_baf4ea07-3792-476c-9766-24279517b8e2.jpg 宗地图_37761db6-2318-4a61-835c-55a0b2ad339e.pdf 租赁合同(参考文本)_846a8d72-8fac-4144-b398-8c72517286f0.pdf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江门市市区储备土地提质开发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_48d87076-b562-4ed9-9c85-08480de3e2cb.pdf 地块航拍示意图.pdf 地块照片1.JPG 地块照片2.JPG 江门市公共资源土地与矿业权交易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企业法人).doc 数安CA2.0业务网上申报流程操作指引.doc 须知(JZL2023-2(江海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