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JCR2024-199(蓬江27)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广东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以及《江门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挂牌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受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编号为JCR2024-199(蓬江27)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计价结算币种为人民币;计价结算单位为元): (一)基本情况:江门市JCR2024-199(蓬江27)号地位于江门大道与宏江路交叉处东南侧地块,用途为住宅、商业用地;出让建设用地面积53490.93平方米,具体红线范围见用地红线图。土地使用年限: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起计日为交地确认书确定的交地日。 (二)规划条件:严格按江自然资设字〔2024〕9号文要求执行,其中:1.0<容积率≤1.5,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为53490-80236平方米,其中商业服务业设施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16047平方米(即商业服务业设施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占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比例≤20%),建筑密度≤22%,绿化率≥35%。按规划要求配建的道路、社区公共服务用房(含养老服务设施)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 (三)其他要求:1.开发投资总额不少于22467万元。 2.全装修要求。建设的全装修住宅面积比例不得低于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的30%。 3.项目规划建设方案符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防办 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 省自然资源厅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20〕27号)第三条第一款“采用桩基且桩基承台顶面埋置深度小于3米(或者不足规定的地下室空间净高)的”要求的,可以易地建设。 二、报价/竞价规则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出让以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增价幅度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出让设有挂牌底价。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32095万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6419万元,最低增价幅度为人民币200万元/次,竞买保证金可抵作成交款。 四、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禁止存在闲置土地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参加土地竞买。 申请竞买人在进入网上报名时务必认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文件。申请竞买人(含联合申请的)拟在竞得土地后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交易系统报名时,勾选“成立新公司”,并按交易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 五、竞买要求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出让采用网上竞价方式实施。竞买人参加网上报价/竞价活动务必遵循以下流程:1.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门市)注册账户;2.进入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土地与矿业权网上交易子系统激活交易系统账户;3.通过网上申办方式或到数字证书江门办理点现场办理CA数字证书并绑定交易系统账户;4.提交竞买申请;5.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6.须使用CA数字证书验证后进入交易系统报价/竞价。 六、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2024年11月9日至2024年11月28日; (二)竞买申请时间: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8日17时; (三)交纳保证金时间: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9日17时; (四)网上挂牌报价时间: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10日9时; (五)网上限时竞价时间:2024年12月10日9时起。 七、成交确认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出让以先网上报价/竞价,后核验竞买资格、确认成交的程序进行。网上报价/竞价结束后,竞得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具体流程详见本次《交易须知》。 八、合同签订要求 竞得人必须在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退还竞买保证金(定金)。 九、出让价款支付时间与方式 (一)在2024年12月25日前缴交20000万元,余款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之日起一年内付清。余款须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二)竞得人不能按时支付成交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逾期60日仍未付清成交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及已支付的土地成交价款。竞得人将成交价款划入出让人指定的帐户。 (三)竞得人须在成交价款外按税法有关规定支付契税。 十、土地移交 (一)移交条件:用地范围权属清晰无争议,补偿落实到位。 (二)移交时间:地块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移交给竞得人使用。 (三)移交方式:江门市自然资源局按现状在约定时间移交,并与竞得人签订交地确认书。出让人对移交土地时间有调整,应在到期日10日前书面通知竞得人;竞得人对接收土地有异议,应在到期日前书面向出让人提出。在约定移交土地时间到期后,竞得人不签订交地确认书又不提出书面异议的,视同竞得人已同意按约定移交时间和条件接收土地。 十一、建设进度要求 (一)地块在交地(签订交地确认书)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动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土地闲置的,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规定处理。 (二)地下空间作商业用途使用的部分,须按规定补交地价。 十二、资料获取及联系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相关挂牌文件,有意竞买人可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门市)下载并请认真阅读。 CA数字证书咨询:0750-3412454; 网上交易系统咨询:0750-3509004; 交易业务咨询:0750-3509189,3509207; 交易业务邮箱:jmtdjy@jiangmen.gov.cn;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88号三楼;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咨询:0750-3863617;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建业街33号。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11月9日
项目附件公示:
JCR2024-199(蓬江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