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JZL2024-1(江海0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租赁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广东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以及《江门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挂牌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受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以网上挂牌方式租赁编号为JZL2024-1(江海0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租赁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计价结算币种为人民币;计价结算单位为元): (一)基本情况:江门市JZL2024-1(江海01)号地位于江海区乌纱地段,为江门市江海区土地储备中心储备地。建设用地面积46954.17平方米,用途为零售商业用地,兼容一类物流仓储用地,具体红线范围见租赁用地示意图。土地租赁年期:15年,自签订交地确认书之日起计。 (二)规划条件:容积率:≤1.0;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46954平方米,其中物流仓储建筑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18781平方米;建筑密度:≤50%;建筑高度:≤12米。 (三)租赁要求:1.建筑形式采用模块化、装配式等建筑模式,不得修建地下室。 2.不得建设居住项目和公寓项目,不得影响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市次干道等级以上规划道路以及公共设施实施。 3.租赁土地可办理不动产权登记,租赁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得办理不动产权登记。租赁土地不得进行抵押、担保或其他处置,未经批准不得将租赁土地向第三方进行转让。如经自然资源部门同意,土地租赁权发生转让的,必须依法登记。租赁土地上依法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可向第三方出租,但不得出售。 4.承租人申请续租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三个月前向自然资源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续租,双方委托评估机构重新评估租金,并与原租期租金比较,按孰高原则执行。 5.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不提出申请续租或承租人提出申请续租未获批准的,自然资源部门无偿无条件收回土地,并移交土地储备机构统一管理。租赁土地上依法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的使用期限与土地租赁期限相同,期满后承租人须自行无偿无条件拆除或经自然资源部门同意后可无偿无条件移交政府,土地租赁合同上另有约定的除外。 6.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拒不按约定方式处置租赁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的,自然资源部门可以按照约定拆除租赁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并清场,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土地租赁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租赁土地上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不予补偿。承租人拒不执行的,由自然资源部门提请民事诉讼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7.在土地租赁期内造成土壤污染的,承租人应按照污染担责原则,履行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或治理修复有关义务。 8.成交后,竞得人需与自然资源局签订《租赁用地履约监管协议书》,接受自然资源局监管,江门市江海区土地储备中心协助自然资源局按照《租赁用地履约监管协议书》落实具体监管工作。 二、报价/竞价规则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租赁以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增价幅度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租赁设有挂牌底价。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1015万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03万元,最低增价幅度为人民币20万元/次,市自然资源局确认竞得人支付定金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竞买保证金原路径退回。 四、竞买人资格要求 竞得人必须是市、区属国有全资企业或街道办事处下属企业,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竞买人在进入网上报名时务必认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文件。申请竞买人(含联合申请的)拟在竞得土地后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交易系统报名时,勾选“成立新公司”,明确填写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五、竞买要求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租赁采用网上竞价方式实施。竞买人参加网上报价/竞价活动务必遵循以下流程:1.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门市)注册账户;2.进入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土地与矿业权网上交易子系统激活交易系统账户;3.通过网上申办方式或到数字证书江门办理点现场办理CA数字证书并绑定交易系统账户;4.提交竞买申请;5.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6.须使用CA数字证书验证后进入交易系统报价/竞价。 六、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2月2日; (二)竞买申请时间:2024年12月3日至2024年12月11日17时; (三)交纳保证金时间:2024年12月3日至2024年12月12日17时; (四)网上挂牌报价时间:2024年12月3日至2024年12月13日9时30分; (五)网上限时竞价时间:2024年12月13日9时30分起。 七、成交确认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租赁以先网上报价/竞价,后核验竞买资格、确认成交的程序进行。网上报价/竞价结束后,竞得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具体流程详见本次《交易须知》。 八、合同签订要求 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市自然资源局签订租赁合同。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 九、租赁价款支付时间与方式 成交价为15年租赁期价格,竞得人须按成交价15年平均值按年度缴纳租金,一年一付。须自签订租赁合同后60日内按年租金的10%支付合同定金;自签订交地确认书移交之日起10日内支付第一年租金,次年开始每年租金缴交月份按第一年租金缴交的月份确定,每年租金在该月结束前缴清。 十、土地移交 (一)移交条件:土地由江门市江海区礼乐街道办事处按现状移交给竞得人使用,并签订交地确认书。用地范围内的现状地上临时建筑物权属清晰无争议,补偿落实到位,竞得人可临时保留使用,也可自行处置。 (二)移交时间:地块于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1年内由江门市江海区礼乐街道办事处移交给竞得人使用。江门市江海区礼乐街道办事处无法按约定时间将土地移交给竞得人的,或竞得人提出的具体项目开发利用方案无法获得市自然资源局批准的,可向市自然资源局、江门市江海区土地储备中心提出解除租赁合同,经同意解除租赁合同并收回租赁土地后,将定金退还给竞得人。 (三)移交方式:按现状在约定时间移交。江门市江海区礼乐街道办事处对移交土地时间有调整,应在到期日10日前书面通知竞得人;竞得人对接收土地有异议,应在到期日前书面向江门市江海区礼乐街道办事处提出。 十一、建设进度要求 竞得人须自签订交地确认书之日起计一年内动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十二、资料获取及联系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租赁活动的相关挂牌文件,有意竞买人可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门市)下载并请认真阅读。 CA数字证书咨询:0750-3412454; 网上交易系统咨询:0750-3509004; 交易业务咨询:0750-3509209,3509207; 交易业务邮箱:jmtdjy@jiangmen.gov.cn;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88号三楼; 江海区自然资源局咨询:0750-3863330; 江海区自然资源局地址:江门市江海区永康路6号。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11月12日
项目附件公示:
JZL2024-1(江海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