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JZL2025-1(蓬江0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租赁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广东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以及《江门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挂牌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受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以网上挂牌方式租赁编号为JZL2025-1(蓬江0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租赁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计价结算币种为人民币;计价结算单位为元): (一)基本情况:江门市JZL2025-1(蓬江01)号地位于江门市蓬江区建设三路以西、江门市气象局地块北侧地段。建设用地面积64854.40平方米,用途为商业用地,具体红线范围见租赁用地示意图。土地租赁年期:10年(自签订交地确认书之日起计)。 (二)规划条件:容积率:≤1.0;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64854平方米;建筑密度:≤70%;建筑高度:≤12米。 (三)租赁要求:1.建筑形式鼓励采用模块化、装配式等建筑模式,地块开发项目不得建设居住项目和公寓项目,且不得修建地下室。 2.竞得人竞得土地后可办理不动产权登记,但租赁土地不得进行抵押、担保或其他处置,未经批准不得将土地向第三方进行转让。租赁土地上依法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得办理不动产权登记,但可向第三方出租,不得对外销售。 3.承租人有权按照土地租赁合同约定的规划用地性质、规划要求和其他条件,对租赁土地进行开发、利用和经营,并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4.租赁期限届满前三个月内,承租人可向市自然资源局申请续租,经批准后可续租,双方委托评估机构重新评估租金,并与原租期租金比较,按孰高原则执行。租赁期限届满,竞得人不提出申请续租或竞得人提出申请续租未获批准的,市自然资源局无偿无条件收回土地,并移交土地储备机构统一管理。租赁土地上依法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的使用期限与土地租赁期限相同,期满后竞得人须自行无偿无条件拆除或经市自然资源局同意后可无偿无条件移交政府。 5.租赁土地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按规划要求实施开发建设和经营使用,未经批准不得改变用途,严禁变相开发商品住宅、公寓类项目。承租人未按照土地租赁合同约定的规划用地性质或者规划要求开发、利用、经营土地,或存在其他违反土地租赁合同约定情形的,市自然资源局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市自然资源局有权解除土地租赁合同,提前收回租赁土地,追究承租人违约责任。涉及行政处罚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6.成交后,竞得人需在与自然资源部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前,须与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环市街道办事处签订《项目投资监管协议书》,接受环市街道办监管,环市街道办作为日常监督管理主体,负责项目批后监管。 7.签订租赁合同后60日内需按年租金的1/6支付合同定金,无违约情况下,合同到期后无息退回。 8.根据《据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江门市市区储备土地1.5级开发操作指引(试行修订版)的通知》(江自然资〔2024〕864号)文件规定,竞得人按该文件规定进行开发利用。 (四)开发项目其他约定情况: 1.开发项目建设。竞得人竞得地块须按相关职能部门的要求,取得自然资源、住建、消防等部门的合法手续后方可进行建设及经营。 2.规划道路等代建要求。竞得人须在开业前完成建设用地周边规划道路松仔东路、宏昌路、建兴南路等道路的临时开通建设(含照明、排水、管线、绿化等),临时道路建成后由竞得人负责道路的管养、相关费用缴纳。 3.税费缴纳。竞得人应实际负担该出租土地产生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使用税等相关税费,下称“相关税费”)。竞得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后根据税法要求按月度、季度或年度缴纳相关税费,竞得人缴清税费后需提供完税证明至市自然资源局及环市街道办事处。 二、报价/竞价规则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租赁以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增价幅度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租赁设有挂牌底价。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4295.955万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860万元,最低增价幅度为人民币50万元/次,市自然资源局确认竞得人支付定金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竞买保证金原路径退回。 四、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得人如非江门市区注册的,取得该土地使用权后,须在蓬江区设立独立核算公司和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禁止存在闲置土地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参加土地竞买。 申请竞买人在进入网上报名时务必认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文件。申请竞买人(含联合申请的)拟在竞得土地后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交易系统报名时,勾选“成立新公司”,明确填写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五、竞买要求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租赁采用网上竞价方式实施。竞买人参加网上报价/竞价活动务必遵循以下流程:1.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门市)注册账户;2.进入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土地与矿业权网上交易子系统激活交易系统账户;3.通过网上申办方式或到数字证书江门办理点现场办理CA数字证书并绑定交易系统账户;4.提交竞买申请;5.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6.须使用CA数字证书验证后进入交易系统报价/竞价。 六、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2025年1月26日至2025年2月15日; (二)竞买申请时间:2025年2月16日至2025年2月24日17时; (三)交纳保证金时间:2025年2月16日至2025年2月25日17时; (四)网上挂牌报价时间:2025年2月16日至2025年2月26日9时; (五)网上限时竞价时间:2025年2月26日9时。 七、成交确认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租赁以先网上报价/竞价,后核验竞买资格、确认成交的程序进行。网上报价/竞价结束后,竞得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具体流程详见本次《交易须知》。 八、合同签订要求 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自然资源部门和环市街道办签订三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租赁价款支付时间与方式 成交价为10年租期价格。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竞得人交付半年租赁价款,后续按照每半年度分期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价款,需在每半年首月结束前付清。 承租人不能按时支付租金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租人缴纳违约金,逾期60日仍未付清租金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已收取的保证金、定金、租金不予退还。 十、土地移交 (一)移交条件:土地由江门市蓬江区土地储备中心按现状移交给竞得人使用,并签订交地确认书,竞得人负责地块的平整、清表工作,且地块所需的水、电、煤气等由竞得人自行投资建设,竞得人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二)移交时间:地块于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由江门市蓬江区土地储备中心移交给竞得人使用,逾期视为自动签订交地确认书。土地交付责任由江门市蓬江区土地储备中心承担,江门市蓬江区土地储备中心无法按约定时间将土地移交给竞得人的,可向市自然资源局、江门市蓬江区土地储备中心提出解除租赁合同,经同意解除租赁合同并收回租赁土地后,将已收款项退还给竞得人。 (三)移交方式:按现状在约定时间移交。江门市蓬江区土地储备中心对移交土地时间有调整,应在到期日10日前书面通知竞得人;竞得人对接收土地有异议,应在到期日前书面向江门市蓬江区土地储备中心提出。 十一、建设进度要求 竞得人自签订交地确认书之日起计1年内动工建设,4年内竣工,逾期需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管理要求 (一)竞得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自然资源局有权解除土地租赁合同,依法依约无偿收回土地,并追究竞得人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内,竞得人主动申请提前解除土地租赁合同的; 2.竞得人未经批准且未按土地租赁合同约定按时足额缴交租金; 3.竞得人不按照土地租赁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土地或者违法使用租赁土地,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 4.竞得人不按照土地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开工建设,责令限期动工但仍逾期未动工且无合理解释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需要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市自然资源局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前收回,应当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并对土地及地上依法建设的建(构)筑物给予承租人适当补偿,但补偿额不得超过剩余租赁期限的租金,土地租赁合同上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租赁期限届满,竞得人拒不按约定方式处置租赁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市自然资源局可以按照约定拆除租赁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并清场,相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土地租赁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租赁土地上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不予补偿。竞得人拒不执行的,由市自然资源局提请民事诉讼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在土地租赁期内竞得人应落实属地政府关于噪音、污水、大气、土壤等环境保护要求,造成土壤污染的,竞得人应按照污染担责原则,履行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或治理修复有关义务。 十三、资料获取及联系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租赁活动的相关挂牌文件,有意竞买人可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门市)下载并请认真阅读。 CA数字证书咨询:0750-3412454; 网上交易系统咨询:0750-3509004; 交易业务咨询:0750-3509209,3509207; 交易业务邮箱:jmtdjy@jiangmen.gov.cn;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88号三楼; 蓬江区自然资源局咨询:0750-3291709; 蓬江区自然资源局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宏达路9号。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1月26日
项目附件公示:
JZL2025-1(蓬江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