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JCR2025-148(蓬江2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广东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以及《江门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挂牌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受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编号为JCR2025-148(蓬江2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计价结算币种为人民币;计价结算单位为元): (一)基本情况:江门市JCR2025-148(蓬江22)号地位于江门市蓬江区潮连岛潮连大道与嘉和路交叉口西南侧地段,用途为住宅、商服用地;建设用地面积26090.75平方米,具体红线范围见用地红线图。土地使用年限: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自签订《交地确认书》之日起计。 (二)规划条件:按《江门市蓬江区2025年度83号地块规划条件》(江自然资(蓬江)设字〔2025〕27号)要求执行,其中,地块容积率:1.2-2.0。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31309-52182平方米,其中商业设施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10436平方米(即商业设施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占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比例不超过20%)。住宅建筑密度:≤22%,绿地率:≥30%,建筑限高:建筑高度≤80米。公共设施配套建设: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规划条件的要求进行公共设施配套建设。 (三)其他要求:1.项目需符合国家、省和市有关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并按相关准入负面清单执行。项目落户后需按相关程序办理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 2.地块红线范围内所拟建项目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法律法规、政策、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竞得人应按照《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管工作规定的通知》(粤环函【2024】406号)第一点第(四)条规定,开展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3.该地块开工后3月内在统计平台入库入统,住宅全装修销售比例不低于50%,用地单位做好建筑业产值留存计划,加强与本地企业合作,扶持本地建筑业做优做强等条款,促进蓬江区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增价幅度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出让设有挂牌底价。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19595万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3919万元,最低增价幅度为人民币200万元/次,竞买保证金可抵作成交款、定金。 三、报价/竞价规则 本次最高限制地价为29393万元,最后出价的竞买人的最高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地价,则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报价达到最高限制地价时,竞买方式转入竞争承诺为政府配建住宅的建筑面积(纳入计容住宅建筑面积),以“最高限价+承诺配建住宅建筑面积及有产权的标准小汽车停车位”数量最高者为竞得人。本次配建竞买以“200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及2.4个有产权的标准小汽车停车位”为一个整体的竞配指标,并以整体竞配指标的整数倍作为增价幅度。配建的住宅、停车位在建成验收后,无偿移交给蓬江区人民政府。 竞得人应就所配建住宅的位置、套型、建设和装修标准、移交时间、移交方式(含相关税费)、违约责任等问题与蓬江区人民政府(或区政府指定的部门)以书面形式作出约定。该约定文件将作为本地块办理商品房预售手续的必备要件。 竞得人配建移交的住宅、停车位,建设和装修标准应与竞得人本地块内对外销售的住宅、停车位标准一致。若竞得人对外销售的住宅部分(不含样板房)或全部是带装修出售的,所配建移交的住宅应全部按带装修住宅同样的装修标准装修后移交。 四、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宗地属于房地产开发用地,不接受个人申请竞买。禁止存在闲置土地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参加土地竞买。竞得人如非蓬江区注册的,取得该土地使用权后,须在蓬江区设立独立核算公司和办理工商、税务登记。 申请竞买人在进入网上报名时务必认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文件。申请竞买人拟在竞得土地后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交易系统报名时,勾选“成立新公司”,并按交易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 五、竞买要求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出让采用网上竞价方式实施。竞买人参加网上报价/竞价活动务必遵循以下流程:1.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门市)注册账户;2.进入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土地与矿业权网上交易子系统激活交易系统账户;3.通过网上申办方式或到数字证书江门办理点现场办理CA数字证书并绑定交易系统账户;4.提交竞买申请;5.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6.须使用CA数字证书验证后进入交易系统报价/竞价。 六、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0月19日; (二)竞买申请时间: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28日17时; (三)交纳保证金时间: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29日17时; (四)网上挂牌报价时间: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30日9时30分; (五)网上限时竞价时间:2025年10月30日9时30分起。 七、成交确认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出让以先网上报价/竞价,后核验竞买资格、确认成交的程序进行。网上报价/竞价结束后,竞得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具体流程详见本次《交易须知》。 八、合同签订要求 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退还竞买保证金(定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定金为成交款的20%,竞买保证金抵作定金,不足部分竞得人必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交齐。出让合同条款详见挂牌文件。 九、出让价款支付时间与方式 (一)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缴清成交款,出让价款支付以实际到账为准。分期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需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竞得人将成交价款划入出让人指定的帐户。竞得人不能按时支付成交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逾期60个自然日仍未付清成交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竞买保证金、定金及已支付的土地成交价款。 (二)本次挂牌交易成交价仅为地价款,竞得人须在成交价款外按税法有关规定缴纳地块出让相关税费。 十、土地移交 (一)移交条件:用地范围权属清晰无争议,由蓬江区土地储备中心移交给竞得人使用,并签订《交地确认书》。用地范围内的现状地上临时建筑物权属清晰无争议,竞得人可临时保留使用,也可自行处置。 (二)移交时间: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 一年内签订《交地确认书》,逾期未签视同自动签订和移交。 (三)移交方式:在约定时间移交。出让人对移交土地时间有调整,应在到期日10日前书面通知竞得人;竞得人对接收土地有异议,应在到期日前书面向出让人提出。在约定移交土地时间到期后,竞得人不签订交地确认书又不提出书面异议的,视同竞得人已同意按约定移交时间和条件接收土地。 十一、建设进度要求 (一)该宗地自签订《交地确认书》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自签订《交地确认书》之日起四年内竣工。开、竣工标准按照《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江门市建设用地开竣工管理指引(试行)的通知》(江自然资〔2024〕895号)执行。竞得人如未按约定时间开工、竣工建设的,每延期一日,竞得人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成交地价款总额0.175‰的违约金。土地闲置的,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规定处理。 (二)地下空间作商服用途使用的部分,须按规定补缴地价。 十二、资料获取及联系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相关挂牌文件,有意竞买人可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门市)下载并请认真阅读。 CA数字证书咨询:0750-3412454; 网上交易系统咨询:0750-3509004; 交易业务咨询:0750-3509209,3509207; 交易业务邮箱:jmtdjy@jiangmen.gov.cn;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88号三楼; 蓬江区自然资源局咨询:0750-3291798; 蓬江区自然资源局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宏达路9号。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9月29日
项目附件公示:
JCR2025-148(蓬江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