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JZL2025-7(江海0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租赁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广东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以及《江门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挂牌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受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江门公共资源交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以网上挂牌方式租赁编号为JZL2025-7(江海0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租赁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计价结算币种为人民币;计价结算单位为元): (一)基本情况:江门市JZL2025-7(江海02)号地位于江门市江海区6号地彩虹路南侧,建设用地面积6666.71平方米,用途:商业用地,具体红线范围见用地红线图。土地租赁年限:10年(自签订交地确认书之日起计)。 (二)规划条件:容积率:≤1.0;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6666平方米;建筑密度:≤50%;建筑高度:≤12米。其他建设要求按《江门市江海区6号地彩虹路南侧地块(储备土地1.5级开发)规划设计要点》(江自然资(江海)设字〔2025〕28号)执行。 (三)租赁要求:1.建筑形式采用模块化、装配式等建筑模式,不得修建地下室。 2.不得建设居住项目和公寓项目,不得影响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市次干道等级以上规划道路以及公共设施实施。 3.租赁土地仅可办理不动产权登记,不得进行抵押、担保或其他处置,未经批准不得向第三方进行转让。如经自然资源部门同意,土地租赁权发生转让的,必须依法登记。租赁土地上依法建设的构筑物不得办理不动产权登记,不得出售,但可向第三方出租。 承租人申请续租土地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三个月前向自然资源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续租,双方委托评估机构重新评估租金,并与原租期租金比较,按孰高原则执行。 4.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不提出申请续租或承租人提出申请续租未获批准的,自然资源部门无偿收回土地,并移交江海区土地储备中心统一管理。租赁土地上依法建设的构筑物的使用期限与土地租赁期限相同,期满后承租人须无条件拆除,并恢复原状移交土地给江海区土地储备中心。承租人拒不拆除、清场的,每逾期1个月(不足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须按月租金的3倍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同时由江海区土地储备中心负责拆除并清场,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5.在租赁期内,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需要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自然资源部门有权提前无偿收回土地,并退回剩余租赁期限的已缴租金。承租人在收到出租人发出的离场通知之日起90日内无条件将土地清场,形成净地交还给政府,政府不作任何补偿。承租人拒不按期拆除、清场的,每逾期1个月(不足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须按月租金的3倍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同时由江海区土地储备中心负责拆除并清场,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6.在租赁期内,承租人申请提前解除土地租赁合同或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土地租赁合同提前解除的,由出租人没收合同定金,当年缴交的租金不再退还。 7.在土地租赁期内造成土壤污染的,承租人应按照污染担责原则,履行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或治理修复有关义务。 二、报价/竞价规则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租赁以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起始价、竞租保证金、增价幅度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租赁设有挂牌底价。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346.5万元(年租金起始单价为:前5年3.3万元/亩/年,后5年增加10%,即第6-10年3.63万元/亩/年),如果交易存在溢价,按溢价后总租金分摊计算每年年租金,竞租保证金为人民币70万元,最低增价幅度为人民币5万元/次,市自然资源局确认竞得人支付定金后,江门公共资源交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竞买保证金原路径退回。 四、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竞买人在进入网上报名时务必认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文件。申请竞买人(含联合申请的)拟在竞得土地后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交易系统报名时,勾选“成立新公司”,并按交易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 五、竞租要求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租赁采用网上竞价方式实施。竞买人参加网上报价/竞价活动务必遵循以下流程:1.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门市)注册账户;2.进入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土地与矿业权网上交易子系统激活交易系统账户;3.通过网上申办方式或到数字证书江门办理点现场办理CA数字证书并绑定交易系统账户;4.提交竞租申请;5.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6.须使用CA数字证书验证后进入交易系统报价/竞价。 六、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2025年11月11日至2025年12月1日; (二)竞买申请时间:2025年12月2日至2025年12月10日17时; (三)交纳保证金时间:2025年12月2日至2025年12月11日17时; (四)网上挂牌报价时间:2025年12月2日至2025年12月12日9时; (五)网上限时竞价时间:2025年12月12日9时起。 七、成交确认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租赁以先网上报价/竞价,后核验竞租资格、确认成交的程序进行。网上报价/竞价结束后,竞得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江门公共资源交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具体流程详见本次《交易须知》。 八、合同签订要求 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市自然资源局签订租赁合同,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 九、租赁价款支付时间与方式 (一)成交价为10年租赁期价格。须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10日内按年租金的50%支付合同定金;自签订交地确认书移交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支付前5年租金,自签订交地确认书移交之日满5年后10日内一次性支付第6-10年租金。逾期未缴纳租金的,每延期一日,承租人需支付相当于欠缴租金总额1‰的违约金。 十、土地移交 (一)移交条件:土地由江门市江海区金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按现状移交给竞得人使用,并签订交地确认书。 (二)移交时间:地块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60日内由江门市江海区金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按现状移交给竞得人使用,并签订交地确认书。 (三)移交方式:按现状在约定时间移交。江门市江海区金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移交土地时间有调整,应在到期日10日前书面通知竞得人;竞得人对接收土地有异议,应在到期日前书面向江门市江海区外海街道办事处提出。 十一、建设进度要求 地块自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自土地交付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十二、交易服务费 根据委托方要求,本次租赁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竞得人承担,按照《关于印发江门公共资源交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市场化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https://mp.weixin.qq.com/s/Al4v-v0H7N_2tLiJuidfTw)土地使用权与矿业权转让收费标准收取。 十三、资料获取及联系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租赁活动的相关挂牌文件,有意竞买人可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门市)下载并请认真阅读。 CA数字证书咨询:0750-3412454; 网上交易系统咨询:0750-3509004; 交易业务咨询:0750-3509209,3509207; 交易业务邮箱:jmtdjy@jiangmen.gov.cn; 江门公共资源交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88号三楼; 江海区自然资源局咨询:0750-3863330; 江海区自然资源局地址:江门市江海区永康路6号。 江门公共资源交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11月11日
项目附件公示:
JZL2025-7(江海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