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文件第16页中: (一)原“15.3每一份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两头封口上均须贴封条,封条上应注明‘于2019年6月12日9:30时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并在骑缝处加盖供应商公章。” 更改为“15.3每一份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两头封口上均须贴封条,封条上应注明‘于2020年6月12日9:30时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并在骑缝处加盖供应商公章。”; (二)原“16.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6月12日9:30时。” 更改为“16.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6月12日9:30时。” (三)原“16.3采购代理机构将于2019年6月12日9:00时至9:30时接收投标文件,9:30时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88号3楼)举行开标仪式。” 更改为“16.3采购代理机构将于2020年6月12日9:00时至9:30时接收投标文件,9:30时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88号3楼)举行开标仪式。” 二、其他内容不变。
JM2019-A078江门市财政局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开户银行资格服务项目(确认版有日期).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