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台山核电站场外应急疏散专项演习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8-31 17:22:46   作者:管理员   来源: 管理员   浏览次数:
摘要: 关于“2020年台山核电站场外应急疏散专项演习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通知

各供应商: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需要,现将采购文件作以下澄清:

    1.由于笔误,本项目采购文件及磋商邀请公告中显示的代理机构名称应为:“广东国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文件中有关的名称亦作同步修改。

2.有关修改内容:

1)采购文件中有关“中标”的表述统一修改为“成交”;

2)有关“投标人”或“投标单位”的表述统一修改为“供应商”;有关“投标报价”的表述统一修改为“响应报价”;有关“投标文件”的表述统一修改为“响应文件”;

3)原来采购文件中“16.3 每一份响应文件的密封袋两头封口上均需贴封条,封条上应注明“于 2020年月日9:30时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并加盖骑缝章(公章)”修改为“16.3 每一份响应文件的密封袋两头封口上均需贴封条,封条上应注明“于 202091015:00时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并加盖骑缝章(公章)”;

4)原“磋商小组应于开标之后首先就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经磋商小组确认具有有效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时将重新组织招标”修改为“资格性检查后,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检查,经磋商小组确认具有有效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时将重新组织招标”;

5)原“20.1 开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初审,初审包括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修改为“20.1 开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采购人及磋商小组分别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6)原“磋商小组与供应商应围绕资格条件、技术、商务、合同条款等内容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的磋商。”修改为“磋商小组与供应商应围绕技术、商务、合同条款等内容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的磋商。”;

7)原“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两份”修改为“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响 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两份、电子版响应文件一份。”

3.开标时间、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请各供应商重新下载修改后的采购文件,并按照修改后的《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制作响应文件。

特此通知。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国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 2020 831

附件:

2020年台山核电站场外应急疏散专项演习招标文件-澄清版2020083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