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机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3-11 22:41:44   作者:管理员   来源: 管理员   浏览次数:
摘要: 2021年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机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投标邀请

项目概况

2021年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机构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门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ggzyjyzx/)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040109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701-2021-00254

项目名称:2021年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机构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9156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

采购需求:

1.   标的名称:包组1:2021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机构招标(市场流通环节);包组2:2021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机构招标 (餐饮环节);包组3:2021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机构招标(生产环节)

2.   标的数量:包组1:一项;包组2:一项;包组3:一项

3.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  项目编号:CLF0121JM00ZC12

(2)  标的内容一览表

包组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

(人民币元)

包组1

2021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机构招标(市场流通环节)

一项

3100000.00

包组2

2021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机构招标 (餐饮环节)

一项

2660000.00

包组3

2021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机构招标(生产环节)

一项

3396000.00

(3)  本项目只允许采购本国产品/服务;

(4)  简要服务要求:中标人及其检验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食品检验活动。应当尊重科学,恪守职业道德,保证出具的检验数据和结论客观、公正、准确、可追溯,不得出具虚假检验数据和报告。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4.   其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江门市财政局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至2022年2月28日 (适用于各包组)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适用于各包组)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完全覆盖本项目服务期限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CATL)和《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

4.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六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第三点第(二)项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为依法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投标人为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提供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为公益二类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提供社会组织的登记证书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提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0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4)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5)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8. 投标人需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报名本项目并下载招标文件。(提供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文件下载确认回执》打印件)

三、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0311日至20210318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门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ggzyjyzx/)

方式:详见“六、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150.00

四、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040109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88号3楼(江门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内))

五、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自20210312日至20210318日止。

六、   其他补充事宜

(一)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

(二)   获取文件方式:

1.供应商(包括江门市的供应商和外地供应商)必须通过江门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ggzyjyzx/)进行网上报名,完成报名步骤后,缴纳标书款人民币150.00元至以下账号,售后不退(收款人名称: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机场支行,账号:9550880212701900185。温馨提示:供应商应使用公司对公账户进行转账,转账时备注项目简编和所投包组:21JM0012+包组号,供应商报名并成功缴费后视为成功获取纸质招标文件。供应商报名后可在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纸质文件请联系代理机构(谢女士0750-3390080)。未登记的供应商应当先完成供应商网上登记再下载招标文件。供应商登记办法请登陆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阅。

(三)  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同时免费附赠电子招标文件1份。如需邮寄(到付),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四)  获取招标文件过程问题咨询联系人:谢女士,联系电话:0750-3390080-609

(五)本项目各包组兼投但不兼中。

七、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东华二路7号

联系方式:0750-31680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

联系方式:020-87651688-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招标代理,谢女士/苏女士;采购人,朱先生

电话:0750-3390080-609/608;0750-3168083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0311

附件:

21JM0012-2021年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机构采购项目-发售稿.pdf

    

项目报名指南